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表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2017年楼市定调。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土地市场带来一定的制约作用,2017年地价涨幅有望收窄。虽如此,但放眼南宁,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储备量已呈现偏少或不足状态,开发商拿地热情高涨,这样的情况在去年下半年起便表现得十分明显。如今,随着2017年春节长假的结束,2月南宁土地市场又重新“开张”,那么,2月南宁土地市场将呈现何种态势呢?
据了解,2月份南宁土地市场一共推出7幅地块(不计仓储、工业用地),其中青秀区、五象新区和西乡塘区各占两幅地块,为2月份的热门区域,此外,兴宁区也有一宗土地要出让。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即将出让的七幅地块中(有两宗已于2月6日成功出让),住宅用地仅有三幅,分别为五象龙岗板块的商住用地、高新区相思湖湖地铁口地块,以及北湖北路原伞厂旧改地块。这三幅地块特色各异,但地理优势都十分突出,或将掀起年后土地**波争夺战。
据国土局发布公告显示,五象新区龙岗龙华路地块占地约228亩,由三个商用和住宅用地组成,届时将捆绑出让。该地块北临江湾路,略可惜的是,*靠北的地块为商务用地,住宅用地则位于*南面,否则,该项目将能成为龙岗又一个含江景的大型商住综合体项目。如今的龙岗板块利好不断浮现,也有**房企进驻,地块周边的中国铁建·江湾山语城、世茂·茂御府均是板块热点项目。但整体而言,如今龙岗板块在配套建设上的速度仍较为缓慢,合景天峻广场、宝能城市广场这2个综合体的商业迟迟未能建成,而今年中将建成的万达茂离龙岗板块略有些距离,作为日常所用未免有所不便,在这样的情况下,2月8日将出让的这宗地块,在商业方面有望能进一步促进龙岗板块在商业配套方面的完善,对龙岗居民来说**是一大利好,若是一个**房企在该处拿地,项目的落成则更受期待。
GC2016-125地块区位图(仅供参考,点击可看大图)
除了龙岗龙华路地块之外,西乡塘的两宗住宅用地占地均较小,都只有20余亩。其中,106地块位于高新区大学西路和鹏飞路交会处,虽然仅有22亩,但却是实打实的地铁项目,再加上周边高校林立、罗文农贸市场便在侧,必将引来不少房企争抢。回顾刚刚过去的2016年,融创、万科、金科、绿地、盛天、盛邦、招商等国内一线房企、本土实力房企纷纷进驻拿地,2017年的高新区楼市必将引发一轮轮恶战。
GC2016-106地块区位图(仅供参考,点击可看大图)
**,*受关注的就为北湖北路,靠近大唐天城的原伞厂旧改地块,显然,该地块的**亮点便在于其极度成熟的地段及完善的周边配套。但须注意的是,该地块要求竞买人须具有南宁市公开征集旧城改造项目中同一批次项目土地熟化人资格,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后出具证明文件,方可报名。这点在一定程度上将报名者范围收小不少。尽管如此,仍备受期待。
GC2017-002地块区位图(仅供参考,点击可看大图)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2月份南宁都有哪些土地推出吧。
2月份南宁商住用地地块出让基本信息(按出让先后时间排序)
一、GC2016-126地块(第九十七期)
位置:凤岭北路以北
总用地面积:28739.67平方米(折合43.109亩)
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商务设施)、街巷用地(交通枢纽)、批发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50年、街巷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容积率:>4.0且≤4.5
建筑密度:>30%且≤45%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限高150米
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批发零售建筑面积≤10%,其余为城镇住宅。
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6-23)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建开发意见书[2016]7号)规定执行。
起始价楼面单价:人民币1667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100万元。
出让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
竞得者: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二、GC2016-129地块(**百期)
位置:兴宁区金桥路南侧
总用地面积:58170.32平方米(折合87.255亩)
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
容积率:>1.5且≤2.0
建筑密度:上限60%。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计容建筑面积中,商务建筑面积比例占10%-20%,其余为零售商业建筑。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限高100米
地块北侧有15米宽的项目绿化控制线,对应的用地控制面积约为3261.87平方米,该3261.87平方米的绿地可计入本项目方案的绿地率指标,但不能在该区域进行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建设。
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77)的规定。
起始价:人民币24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300万元。
出让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
竞得者:新城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三、GC2016-125地块(第九十六期)
该期地块由三个地块组成,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其中,
地块一
位置:龙华路北侧
总用地面积:80915.26平方米(折合121.37289亩)
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批发零售
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50年、批发零售40年。
容积率:>1.5且≤2.0
建筑密度:>20%且≤28%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沿江1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24米,100-2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40米,其余限高≤6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164]的规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23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631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出让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
地块二
位置:龙华路北侧
总用地面积:44784.47平方米(折合67.176705亩)
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批发零售
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50年、批发零售40年。
容积率:>1.5且≤2.0
建筑密度:>20%且≤28%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靠龙华路一侧局部限高≤10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165]的规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22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76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出让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
地块三
位置:龙华路南侧
总用地面积: 26402.67平方米(折合39.604亩)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40年。
容积率:>2.5且≤3.0
建筑密度:>23%且≤28%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靠龙华路一侧局部限高≤10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166]的规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38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41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出让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四、GC2016-128地块(第九十九期)
位置:青秀区会秀路以南
总用地面积:9716.00平方米(折合14.574亩)
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公共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公共设施用地50年。
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特定地区限高≤20米,零售商业(批发零售)用地,兼容不低于50%服务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48)的规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30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0万元。
出让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
竞得者: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五、GC2016-106地块(第八十三期)
位置:南宁高新区大学西路南侧、鹏飞路西侧
总用地面积:14947.90平方米(合22.422亩)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容积率:>2.0且≤4.0
建筑密度:>20%且≤30%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批发零售建筑面积≤10%,其余为城镇住宅。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6-23)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建开发意见书[2016]7号)规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48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150万元。
出让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
竞得者:南宁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六、GC2016-130(**百零一期)
位置:良庆区平乐大道西侧、博艺路北侧
总用地面积:62483.87平方米(折合93.726亩)
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文体娱乐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文体娱乐用地50年。
容积率:>1.8且≤2.2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地块内局部建筑(不超过地块内建筑总量的10%)可按80米控制];文体娱乐康体用地不超过20%,商业用地不超过10%,其余为商务用地。
关于地下空间用途,须满足人防、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要求,同时符合《南宁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指引》的要求,竞得人若需人防、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外的用途开发,需向**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另竞得人须另外投资建设不低于13362平方米的地下人防建筑,作为相邻的广西文化艺术中心主体项目配套的人防设施(非战备时期可作为该中心的临时配套停车场)使用,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168]的规定执行。
起始价:42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8004万元。
出让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
竞得者: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七、GC2017-002(第二期)
位置: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号(原伞厂)
总用地面积:19132.44平方米(折合28.699亩)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容积率:>5.0且≤6.17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50米
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业10%-15%,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73)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450107002006GB00100宗地对应为《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73)中的地块一,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01201600069号中的一期地块。]
起始价:人民币150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为8700万元。
出让时间:2017年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