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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去年4427户保障户圆“住房梦” 组织56次选房报名

来源:南宁晚报作者:凌剑伊2016-01-11 09:28反馈/举报

    日前,记者从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获悉,去年,南宁市**启用面向社会公开受理报名的预分配报名方式,让4427户保障户住上了保障房。

    据介绍,由于南宁市保障户人群数量庞大,为了让更多保障户吃上“定心丸”,南宁市去年**启用面向社会公开受理报名的预分配报名方式,全面铺开全市保障房实物配租工作。去年全年共组织56批次选房报名,预分配10275户,已分配入住4427户。

    既要让保障户“住有所居”,还要让他们住得舒心,就得提升保障房的管理服务水平。去年,经市政府批准,建管中心启动南宁市**保障房智能化建设工作,即凤岭北苑保障房小区智能化建设试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30万元,于去年12月完工投入使用,标志着南宁市正式掀开运用智能化新手段强化保障房后续管理,实现保障房小区的高效、规范管理。据透露,今年,南宁市还将对菠萝岭、新阳南、邕宁、北湖北路、昆仑大道五个保障房小区进行智能化建设,将保障房小区智能化建设全面铺开。

    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房“精准保障”能力,除定期核查外,建管中心还建立保障对象回访制度,主动入户核实保障户家庭人口、收入等基本情况,建立房屋管理资料,详细记录每户保障户的住房情况、经济状况、人口结构、身体状况、就业情况和租金交纳情况等,做到保障户家庭情况实时掌握。据悉,去年共完成1226户不符合廉租房保障家庭的核查处理工作,完成1870户保障户保障方式的变更,调整或停发了租赁住房补贴。

    需要提醒广大保障户的是,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应主动向房管部门反映,按住房保障政策对已承租的保障住房进行处理,否则在购买商品住房办证时将会受到限制。此外,各保障户应严格按照住房保障政策规范使用房屋,否则一经查实,将会被取消承租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如保障户拒不交纳房屋租金、违规骗保、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并拒不整改,市住房部门将通过法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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