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南宁挥别“摩托之城”
●**一批上牌的民用摩托车,*迟将在明日报废
●南宁市区内,明起将不允许民用摩托车上路行驶
1月10日,在2002年1月10日南宁市“限摩”政策实施前购买入户的摩托车,已全部达到法定报废年限。10日之后,南宁将彻底从昔日的“摩托之城”进入“无摩时代”。除了部分行业的专用摩托车仍可行驶外,摩托车这一南宁人曾经的主要出行工具淡出市民生活。
2002年1月6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 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的通知》正式施行。按《通知》规定,南宁市摩托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10年后依据安全检查结果,车况仍好的可以延期3年,也就是说*长年限为13年。这意味着,南宁市**一批上牌的民用摩托车,*迟报废年限为2015年1月10日,届时,南宁市区内将不允许民用摩托车上路行驶。
南宁交警表示,因**一批年审的摩托车,年审日期上注明的是2015年1月,1月份结束前,交警将不会处罚年审时间到今年1月份的摩托车驾驶员。这意味着,南宁市区民用摩托车报废的实际期限可以到本月底即1月31日。
南宁“禁摩”时间轴
2002年
●1月1日,南宁6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在一个严格保密的小范围内,紧急商议拟定了《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的营运的意见》
●1月5日晚,南宁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意见》
●1月6日,南宁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公布一个重大决定:调减全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
●1月7日~9日,车管所全天24小时办证(简化手续),场面壮观。3天时间,全市入户的摩托车达29791辆
●1月9日零时,百名工商、公安人员关闭南宁摩托车市;23时58分,车管所办完**一辆摩托车入户手续,随即封闭计算机注册登记数据库
●1月10日零时,时任南宁市市长林国强宣布正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10日当天,警方对非南宁市籍摩托车和冒烟污染严重摩托车开展路检并处罚
●3月10日起,注销所有已发放的摩托车营运证和营业执照,严查摩托车客运行为;注销残疾人专用车营运证,作用限制为残疾人代步工具
●7月10日起,禁止非南宁市籍号牌的各类型摩托车进入南宁市快速环道以内所有道路行驶
2004年
●5月,朝阳路成为南宁市**全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
●7月,《行政许可法》实施,“禁摩”称谓改成“限摩”
2005年
●3月,原邕宁县撤县设区后,原邕宁县所辖区及乡镇的摩托车按规定仍可入户,并悬挂专段号牌,但不允许在南宁快速环道以内的所有市区道路行驶
2008年
●**波摩托车报废潮出现,该**源于1996年初,当年南宁以收取入户费的方式调控摩托车增长,大限前涌现购车潮
2010年
●第二波摩托车报废潮出现,该**源于1998年,当年南宁因取消入户费,市民再次争相购买摩托车
2011年
●1月9日零时起,南宁市内所有摩托车销售商一律停止销售摩托车
●1月10日起,邕宁县、武鸣县和南宁地区的摩托车(除桂F-O外)及其他外地籍摩托车,一律不能进入南宁市区行驶;邕宁、武鸣的摩托车可继续入户,但只能在两县范围内行驶
2012年
●第三波摩托车报废潮出现,该**源于2000年初,当年因风闻南宁禁止新摩托车入户,抢购风潮再次出现
2015年
●1月10日,“禁摩”完成历时13年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