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银十”是楼市传统旺季,也是房企、开发商必争之期,土地市场自然“识趣”乖乖退居二线。据住朋网统计(不计工业用地),“金九”仅2宗地块挂牌出让;“银十”将有4宗地块挂牌出让,其中五象新区板块占了3块,或将再掀起一轮“夺地大战”。
住朋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截至9月29日,10月份南宁土地市场仅4宗地块挂牌出让,分别是江南区同乐大道西侧GC2014-075地块、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侧GC2014-099地块、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北侧GC2014-098地块、金象大道西北侧(GC2014-093地块、 GC2014-094地块、GC2014-095地块捆绑)地块。
其中,10月17日3宗地块扎堆挂牌出让,江南区同乐大道西侧地块,面积约22.098亩,出让起始价为549万元/亩;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侧地块,面积约35.219亩,出让起始价为336万元/亩;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北侧地块,面积约67.186亩,出让起始价为235万元/亩,且3宗地块均将用作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用地。
而10月22日则是金象大道西北侧3地块捆绑出让,面积共约150.19亩,将作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其中,GC2014-093地块面积约18.18亩,出让起始价为541万元/亩;GC2014-094地块面积约67.52亩,出让起始价为581万元/亩;GC2014-095地块面积约64.49亩,出让起始价为581万元/亩。
此前,有媒体称2014年是五象元年,按照当前趋势,五象新区势必要将这一“头衔”贯彻到底。一方面,房企、开发商正在一线血拼抢客;另一方面,土地市场在二线再抛“肥肉”,“金九银十”注定不平静。敬请关注住朋网后续报道。
GC2014-075地块出让具体信息
南宁市2014年第五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设计要求
GC2014-075地块位于同乐大道西侧,宗地号450105003204GB00039,实际出让面积14731.87平方米(折合22.098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商务金融、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住宿餐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5%-50%,商务金融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30%,其余为住宿餐饮(其中旅馆业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15%)。其他**设计要求按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090)的规定执行
GC2014-075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54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4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15日18时00分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0月15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8时至201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075地块位置
GC2014-099地块出让具体信息
南宁市2014年第七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99地块位于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侧,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101,实际用地出让面积23479.22平方米(折合35.219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为>4.0且≤5.0,建筑密度>30%且≤43%,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41]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6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6767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6767万元的20%,即1353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 “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条件(一)、(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10月15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0月15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0月3日8时00分至201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099地块位置
GC2014-098地块出让具体信息
南宁市2014年第七十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98地块位于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北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2GB00059,实际用地出让面积44790.63平方米(折合67.186亩),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2.5且≤2.8,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35%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在5-10%以内,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07]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15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7894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7894万元的20%,即1579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条件(一)、(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10月15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0月15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0月3日8时00分至201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098地块位置
GC2014-093地块、GC2014-094地块、GC2014-095地块出让具体信息
南宁市2014年第七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93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12118.93平方米(折合18.18亩);宗地号为450108001009GB00191;容积率>2.5且≤3.35,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批发零售(商业)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04)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0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万元。
GC2014-094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45015.7平方米(折合67.52亩,);宗地号为450108001009GB00195;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批发零售(商业)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本宗地需配建12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52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05)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4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300万元。
GC2014-095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42993.22平方米(折合64.49亩);宗地号为450108001009GB00196;容积率>3.0且≤4.18,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批发零售(商业)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20%,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03)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8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5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本期三幅出让地块竞买人须具备相应的熟化人资格。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市城乡建委出具的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方可参加竞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须整体参与本期三幅地块竞买活动,同时取得三宗地块的竞买资格。本期地块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申请,且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10月20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10月20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0月20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8时至2014年10月22日上午10时。
三地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