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朋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截止9月1日,9月份南宁土地市场仅两宗地块出让,其中一宗地块位于经开区友谊路西侧、金凯路南面,约63.386亩,出让起始价467万元/亩;一宗地块位于罗文立交西北侧,约16.64亩,出让起始价160万元/亩。
友谊路西侧GC2014-076地块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但是出让条件相对苛刻,要求竞买人必须是六个旧城改造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建设的商品房面积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由此可见,该项目必为刚需盘。
罗文立交西北侧GC2014-089地块为商务金融、其他商服、批发零售用地,要求在地块内的批发零售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建设汽车4S店(汽车整车销售和汽车维修、配件及信息服务等),且建成后竞得人代理销售的汽车品牌项目须为2个以上(含2个)。
上半年楼市低迷,业内一片哀嚎。土地市场却让五象新区“独秀”了一番,频频“爆热”。如此,各开发商普遍转变战术——预约蓄客,备战“金九银十”。如今,业界心心念念的“金九银十”已到,土地渐退幕后市场稍显冷清,而9月份的两宗地块出让条件如此苛刻,*终命运如何,敬请期待!
经开区友谊路西侧、金凯路南面GC2014-076地块9月3日挂牌
南宁市2014年第五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条件
GC2014-076地块位于经开区友谊路西侧、金凯路南面,宗地号:450105004002GB00060;实际出让面积42257.04平方米(折合63.38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3.5且≤5.0,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设计要求按市**管理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2013-042)的规定执行。
经开区友谊路西侧、金凯路南面GC2014-076地块所在位置
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6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90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需具有南宁市公开征集旧城改造项目“新阳路292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北际路二轻构件片区二期旧城区改建项目”、“南宁汽车配件总厂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北湖北路2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雅际片区一期旧城区改建项目”、“南宁振宁商贸园片区旧城改建项目”六个旧城改造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方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申请人须向经开区管委会充分了解该项目所需回建安置房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在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交《南宁汽车配件总厂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一期地块土地成本承担方案》,由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市城乡建委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凭出具的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方可参加竞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1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18日18时00分止到经开区管委会提交《南宁汽车配件总厂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一期地块土地成本承担方案》。方案评审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8时00分至2014年8月20日18时00分止,土地成本承担方案评审结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2014年8月21日8时00分至2014年9月1日18时00分止,凭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市城乡建委出具的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9月1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8时00分至2014年9月3日10时00分。
罗文立交西北侧GC2014-089地块9月30日挂牌
南宁市2014年第六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要求
GC2014-089地块位于罗文立交西北侧,宗地号:450107009203GB00030;实际出让面积11096.43平方米(合16.64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其他商服、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商务金融50年、其他商服4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1.3 ,建筑密度>30%且≤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商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50%,其他商服占总建筑面积的40%,其余为批发零售。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 GX2014-49)的规定。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
罗文立交西北侧GC2014-089地块所在位置
注:(一)GC2014-089地块内的批发零售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建设汽车4S店(汽车整车销售和汽车维修、配件及信息服务等),且建成后竞得人代理销售的汽车品牌项目须为2个以上(含2个)。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履约保证协议书》,并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人民币至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作为项目建设的履约保证金,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项目建设情况分期退还竞得人,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实收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的公司。
(二)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认定的“2013年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位列前10名,且在报名时需提供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出具的资格认定意见。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28日18时00分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8时至2014年9月30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