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歌海路北侧及宋厢路东侧两宗地块将于7月30日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转让。其中歌海路北侧GC2014-067总面积约21.593亩,起始价676万元/亩;宋厢路东侧GC2014-066总面积约16.001亩,起始价252万元/亩,均将作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充实完善五象新区周围的商业圈及相关配套。
据了解,今年南宁土地总供应量为7552.67亩,其中五象新区占68.45%。在上半年已经成交地块中,五象新区土地出让超过2470亩,占上半年总成交量近六成。而且陆续有万科、绿地、世茂、合景泰富、宝能等多个**房企进驻,五象新区如热腾腾的“香饽饽”备受追捧,前景“一片光明”。当前两宗地块将落入谁手,敬请期待!
南宁市2014年第五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67地块位于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歌海路北侧,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1400058号,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100,实际用地出让面积14395.20平方米(折合21.593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5.5且≤6.3,建筑密度>30%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南侧塔楼≤150米;北侧塔楼≤100米,绿地率≥3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在6%以内,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70]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7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1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534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5340万元的20%,即1068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条件(一)、(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7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南宁市2014年第五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66地块位于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宋厢路东侧,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1400048号,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196,实际用地出让面积10667.01平方米(折合16.001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2.5且≤4.1,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主体建筑高度≤100米、裙楼高度≤36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在6%以内,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59]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5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451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4510万元的20%,即902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3〕40号)的文件要求,由五象经投局出具相关认定意见。
(四)符合条件(一)、(二)、(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五、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上午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