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表示,这起案子已经陷入执行死胡同,只能寄希望于开发商、市场承包方以及业主方达成和解。8月26日上午,法院组织各方又商谈了一上午,仍以失败告终。
售后返租 层层托管转包再出租
8月26日上午,王先生手持房产证,指着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二区商场2层的一个格子铺告诉南国早报记者,这就是他想收回的铺面,房产证上标明,该铺面的建筑面积为22.72平方米,其中含公共面积10.22平方米。
2001年10月,王先生以总房价款41万多元绑定购买了铺面加住宅,并与南宁桂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铺托管合同》。王先生以该铺面作为抵押向银行按揭贷款了30多万元。按合同约定,铺面托管给开发商经营20年,即到2021年底,在托管经营的前15年中,开发商每月代王先生还按揭贷款,至2017年贷款还清后,需支付8%的收益给王先生。
南宁德瑞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科”)的总经理戈先生介绍,开发商又将该铺面所属的整个商场转给他们公司托管。2007年时,他们又向开发商购买了商场3.5万平方米的商铺,成了大业主。而余下的255户小业主铺面,“德瑞科”也继续管理,收租后上交给开发商还业主的银行贷款,王先生的铺面就属于这255户的范围。
后来,“德瑞科”将包括小业主在内的整个商场承包给现在的粤发市场管理方管理经营,市场方将整个商场打造成一个花鸟玉器市场,分租给每个小租户经营花鸟、玉器类等商品。
拖欠贷款 小业主被列入“黑名单”
业主邓女士等人说,所有小业主的铺面,几乎都有因开发商拖欠银行贷款不还的记录,而“黑锅”却由业主来背,被银行列入了“黑名单”。现在,他们不能贷款,不能办理信用卡,更不能出境。
王先生表示,2010年10月,他到银行贷款,却被银行告知,因他长时间不还贷款,信誉不良,已被列入“黑名单”。他一查才知,开发商违反约定拖欠了银行13个月的按揭款未还。早在2006年,王先生就因开发商拖欠银行贷款而向法院**,后来开发商支付了拖欠的贷款,双方达成了和解。
此次拖欠的情况更加严重,为了消除不良记录,在银行的要求下,王先生自己掏钱将13个月所欠贷款以及铺面余下的贷款共计15.9万多元全部还清。贷款还清后,王先生要求收回铺面。后来,开发商将收上来的6万多元商铺收益转给了王先生,“德瑞科”也补给了他5万元。
格局改变 测绘不出具体数据
不过,王先生不再相信开发商,为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他一心要收回商铺自己管理。2011年8月,王先生将开发商**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与开发商的商铺托管合同、开发商归还商铺等诉求。
2011年12月,法院判决:解除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托管合同》,开发商返还商铺,并向王先生支付2011年11月以后的商铺托管收益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但开发商没能履行判决,王先生又于去年5月2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又一年过去了,执行没有下文。
“我们想尽了办法,但执行仍陷入了死胡同。”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邱副局长表示,当初,为方便统一经营管理,开发商对商铺内部的格局做了很大的改变。为此,法院委托南宁市房地产测绘队进行测绘,以便精确划出属于王先生的面积。但测绘队发现,现场已经无任何铺面的原界址点标记,可作为参照物的柱子、墙体、楼梯间等,都已被铺面包围或被装饰物覆盖,不能直接利用作为测量参照物。也就是说,王先生原先购买的商铺已经不能准确地测量出来,他房产证上的22.72平方米,已经不能具体划分出在什么位置。
“如果在不能保证铺面测量精确度的情形下强制执行,就有可能侵占到其他业主方的地界,造成新的侵权纠纷。”邱副局长说,强制返还商铺,也会损害现有市场方和租赁方的利益。
终结执行 四方协商毫无进展
执行不下去,只能寄希望于和解。8月26日上午,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发商、“德瑞科”、粤发市场方以及王先生商谈,但事情并无进展。
开发商负责人李先生表示,此事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他服从判决,愿意与王先生等人解除合同,返还商铺。但是“德瑞科”和粤发市场方认为,他们两方从来没有违反托管合同的约定,一直按合同按时交租金给开发商。开发商擅自解约,将损害到他们两方以及现有各铺面租户的利益。
据了解,“德瑞科”2007年购买商场的3.5万平方米时,是作为不良资产以6亿元的价格收购的,事后,“德瑞科”还清了这3.5万平方米的所有贷款。对于小业主的铺面贷款,仅用铺面的租金收益不够,因此,托管合同中约定有这么一层意思,即“德瑞科”或粤发市场方只管收租上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交铺面贷款,至于够不够还铺面贷款,那是开发商的事。现实情况下,按市场价,小业主的一个较好位置的20多平方米的铺面,收月租不到1800元,但每月却要还银行贷款超过2300多元。而在“德瑞科”看来,那6亿元中已包含了对铺面贷款的补偿。
据介绍,目前,“德瑞科”每年上交租金约250万元给开发商,李先生则称,他们每年为小业主还贷款就高达五六百万元。
南国早记者获悉,因该案执行无望,目前法院已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
四方协商毫无进展
执行不下去,只能寄希望于和解。8月26日上午,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发商、“德瑞科”、粤发市场方以及王先生商谈,但事情并无进展。
开发商负责人李先生表示,此事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他服从判决,愿意与王先生等人解除合同,返还商铺。但是“德瑞科”和粤发市场方认为,他们两方从来没有违反托管合同的约定,一直按合同按时交租金给开发商。开发商擅自解约,将损害到他们两方以及现有各铺面租户的利益。
据了解,“德瑞科”2007年购买商场的3.5万平方米时,是作为不良资产以6亿元的价格收购的,事后,“德瑞科”还清了这3.5万平方米的所有贷款。对于小业主的铺面贷款,仅用铺面的租金收益不够,因此,托管合同中约定有这么一层意思,即“德瑞科”或粤发市场方只管收租上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交铺面贷款,至于够不够还铺面贷款,那是开发商的事。现实情况下,按市场价,小业主的一个较好位置的20多平方米的铺面,收月租不到1800元,但每月却要还银行贷款超过2300多元。而在“德瑞科”看来,那6亿元中已包含了对铺面贷款的补偿。
据介绍,目前,“德瑞科”每年上交租金约250万元给开发商,李先生则称,他们每年为小业主还贷款就高达五六百万元。
南国早记者获悉,因该案执行无望,目前法院已终结此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