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央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结果出炉。
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与上个月持平。
炎炎夏日,南宁楼市丢出年中促销杀手锏,打得热火朝天。
那么究竟南宁各大银行利率有何变化?是涨是跌?
1.南宁房贷利率下调,相比去年,今年买房**可省12万元左右!
2020年以来,短短半年时间,一年期利率一共降息30个基点,五年期利率一共降息15个点,主要大幅度调息是在4月份,5、6月份 利率不变。
那么5、6月利率不变说明目前市场趋于一个平稳的状态,市场经济恢复良好。
对于现在利率还处于下行的一个状态,即将置业的年轻人应不应该入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宁各大银行**房贷利率,仅供参考!
6月南宁部分银行房贷利率(具体方看需看具体楼盘)
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首套购房降息幅度**的是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差值0.52%,北部湾降息力度*小,仅有0.08%。
二套降息幅度**为农业银行,差值0.515%,北部湾银行保持持平。
那么相比去年11月,以农业银行为例,首套贷款100万,分期30年还清,降息前和降息后究竟省了多少钱?
降息前房贷利率为6.37%,贷款100万元,30年还清,月供6238.43元,应还总额2244754.49元。
降息后房贷利率为5.85%,贷款100万元,30年还清,月供5899.41元,应还总额2123787.36元。
相比去年11月,今年贷款买房月供少了336.02元,应还总额整整少了12万元左右!
那么半年来,全国房贷利率走势如何?
图片来源:融360
2020年6月,全国首套平均房贷利率为5.28%,全国二套平均房贷利率为5.60%,这是首套房、二套房连续下调的第6个月。
可显易见,目前房贷利率持续下调,房贷利率正处于下行期。
图片来源:中国经济网
南宁从首套房贷利率**的城市降到第三名,无锡取而代之成为全国首套房贷利率**城市,合肥其次。
南宁作为为数不多的不限购省会城市, 引来省外大批人的关注,为了稳定房价,南宁的房贷利率一直领跑全国。本次调整,依旧排列全国前三。
相比之前,南宁各个银行房贷利率确实有回落,未来是否还会降息?现在是否是买房**时期?
小编认为,当前房贷利率下行,短期内可能按兵不动,买房趁早!
2.广西区直公积金可“商转贷”,这些人适合申请办理!
6月24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免自筹贷款业务的通知》。
为了减轻借款人的压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免自筹贷款业务。
那么,“商转公”适合哪一类群众?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赶紧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贷款基本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在我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
(四)借款人必须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该套住房的商贷尚未结清;原商贷银行须为我中心受托合作金融机构,须与商贷抵押人保持一致,不能减少抵押人。
(五)借款人用于申请商转公免自筹的住房只办理过原商贷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记录只有1条。
(六)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1.商贷转为公积金贷,商贷结清后解除原抵押
符合商转公自筹贷款条件,且商业银行同意办理不动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的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像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免自主贷款,可免自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资金。
在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转入商贷个人贷款账户用于全部结清或偿还部分商贷本金,将商贷转换为公积金贷款,商贷结清后解除原抵押。
简单来说,假如你贷款买房,还有50万未还,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办理顺位抵押,公积金发放的贷款金额直接用于偿还借款人剩余本金,可免去自筹资金的烦恼。
2.新政“认房认贷”,商贷利率上浮购房者*适合办理
满足以上6个基本条件,商贷利率上浮购房者*适合办理。
首先,商转公会参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认房认贷。首套房家庭近期有改善居住环境需求,不用申请,否则占用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另外,符合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必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才能再次申请。
如是赶上商贷基准利率打折接近公积金贷款利率,可不用再办理。
3.贷款额度也有规定,首套**额度不超原房屋总价80%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原房屋成交价的80%或完税凭证购房价值的80%,购买第二套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房屋成交价的60%或税凭购房价值的60%,和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值,且**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50%,无其他未结清贷款和担保债务可放宽至60%。
购房合同签订至今年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同事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需认定房龄。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手续→受托银行办理房屋顺位抵押→借款人按照银行通知偿还商贷剩余本息→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可前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办理
咨询电话:0771-12329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