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10:00,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一地块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总价11479.3256万元竞得,楼面地价1722元/平方米。而原定于同日挂牌出让的江北大道北面、鹏飞路西面17.98亩地因无人报价,惨遭流挂。
地块成交公示
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拿地块位于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GC2015-194),面积20.00亩,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地块出让起始价为574万元/亩。该公司以出让起始价成交,总价11479.3256万元(约1.2亿元)。
据了解, 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水利部、广西、广东三方共同投资组建的国有大型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开发等相关业务。该公司竞买代表人现场表示,地块未来将建三栋酒店式公寓及一栋自用办公楼,计划三年内完工,第四年进驻。
而流挂地块位于南宁市江北大道北面、鹏飞路西面(GC2015-176),面积17.98亩,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为436万元/亩。地块靠近骋望领尚颂,骋望怡璟湾两大楼盘,当日无人报价。
南宁市2015年**百二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194地块位于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宗地号为450109100201GB00076,用地面积为13332.55平方米(折合20.00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4.0且≤5.0,旅馆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0-28%,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办公;建筑密度>30%且≤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特定地区限高)≤10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209]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7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96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和“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8时00分至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194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百一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要求
GC2015-176地块位于南宁市江北大道北面、鹏飞路西面,宗地号:450107009201GB00033;实际出让面积11989.25平方米(合17.9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容积率>3.0且≤3.5 ,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 GX2015-25)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建开发意见书[2015]6号)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436万元人民币/亩,竞买保证金为1600万元人民币。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8时至2015年12月24日10时。
GC2015-176地块具**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