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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丰集团1.21亿进驻江南区 将丰富新会展板块产业链

来源: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作者:admin2015-12-10 10:19反馈/举报

    12月10日上午10:00,江南区新会展板块87亩地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大厅挂牌出,广西富丰集团有限公司以总价12121.2351万元(1.21亿)收归已用。而原定于同日出让的西乡塘区21亩地因无人报价,惨遭流挂。

地块成交公示

    广西富丰集团有限公司竞得地块位于江南区上津路南侧(GC2015-167),面积87.203亩,为仓储(物流仓储)用地、批发零售(批发市场)、商务金融(商务)用地,成交单价139万元/亩,总价12121.2351万元,楼面地价868.75元/平方米。根据公告显示,地块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35万元/亩,同时项目内不允许进行活禽交易。

    据了解, 广西富丰集团是***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粮食贸易、饲料生产、种禽孵化、畜牧养殖、家禽市场、食品加工”等领域,在中国广西率先完成了“从田园到餐桌”的产业链建设,同时稳健涉足商务酒店、建筑、房地产、造纸以及投资管理等领域。未来地块的开发,或将丰富新会展板块的产业链。

    而惨遭流挂地块位于西乡塘区大学西路北侧、新村大道西侧(GC2015-160),面积21.028亩,属于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出让起始价492万元/亩,要求项目住宅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需控制在90平米以下。或地块面积小,不易**,开发商望而却步,是惨遭流挂的原因之一。

 

    南宁市2015年**百零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167地块位于上津路南侧,出让总面积58135.42平方米(折合87.203亩),宗地号450105003209GB00012,容积率>1.5且≤2.4,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10%且≤20%;宗地土地批准用途为:仓储(物流仓储)用地、批发零售(批发市场)、商务金融(商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仓储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商务)用地50年。批发零售(批发市场)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7%-19%,商务金融建筑面积占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为4%-6%,其余为物流仓储建筑。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35万元/亩。项目须避免使用氨制冷工质的冷库,为避免肉类交易中心仓储、交易过程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须合理布局冷库、仓储楼、交易行、商铺。同时本项目内不允许进行活禽交易。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129)的规定执行。

    GC2015-167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3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4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为境内注册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且经营范围应含有畜牧、家禽、水产饲养或肉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相关内容之一的。

    (二)竞买申请人须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证明。

    (三)符合上述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本项目地块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时至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时。

 GC2015-167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第九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要求

    GC2015-160地块位于南宁市大学西路北侧、新村大道西侧,宗地号:450107010012GB00073;实际出让面积14018.82平方米(合21.02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5 ,建筑密度>28%且≤32%,绿地率≥32%,建筑高度≤100米,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10%,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 GX2015-26)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建开发意见书[2015]7号)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492万元人民币/亩,竞买保证金为2100万元人民币。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时至2015年12月10日10时。

GC2015-160地块具**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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