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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岭北30亩地挂牌出让 经开区百亩地“命运未卜”

来源: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作者:admin2015-11-18 00:00反馈/举报

    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公告显示,**(11月18日)上午10:00将挂牌出让凤岭北、经开区2宗地块。凤岭北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南宁首善居住区,如今房价地价飞涨,片区可谓“寸土寸金”,**会是哪家开发商前来抢滩,值得期待。而经开区地块曾惨遭流挂,**再挂牌,命运未卜。

    **凤岭北出让地块(GC2015-147)位于青秀区云景路以北,面积29.929亩,出让起始价552万元/亩,土地**为批发零售、商务金融、住宿餐饮用地。出让公告要求竞买人应取得世界知名贸易机构总部授予的,能够代表该机构并利用该机构全球贸易资源为南宁市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服务的会员资格,门槛相对较高。

    根据公告要求,地块或将打造商务写字楼项目。目前从地块周边发展来看,写字楼项目相对较少,多以商品房项目为主,如宏桂东盛、美泉1612、颐源居·虹里、荣和公园尊府、荣和公园悦府、江川悦成等,若添写字楼项目,将丰富片区产品类型。

GC2015-147地块具**置

    同日挂牌出让还有经开区百亩地块,该地块( GC2015-158)位于经开区那洪大道南侧、国凯一支路西侧,面积115.368亩,**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出让起始价455万元/亩。
    据了解,该地块此前曾于10月28日挂牌出让,但因门槛太高,惨遭流挂。为此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特将“竞买人或其独资控股公司为2014年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3A以上”等公告要求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门槛降低了,是否有开发商趁机入手,即将分晓。

GC2015-158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第八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设计要求

    GC2015-147地块位于青秀区云景路以北,宗地号:450103004003GB00399,出让面积为 19952.81 平方米(折合29.929 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商务金融、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 40 年、商务金融用地50 年、住宿餐饮用地 40 年。容积率>3.0 且≤4.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零售商业(批发零售)5%、酒店(住宿餐饮)20%,其余为商务(商务金融)。地下空间可**为零售商业、停车用途,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 平方米,地下商业对应停车位需足额配设。因规模已达到启动阈值,项目进行总平**设计时需同步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在周边其他**道路未形成之前,项目开发建设不得影响现状道路的通行。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027)的规定执行。该项目需按照自用型的商务金融(写字楼)楼宇项目的要求,进行项目开发时必须满足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且项目开发业主长期持有产权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业主持有的建筑产权,持有时间不得低于20年(自持物业持有时间起始时点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在此期间,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项目建筑物要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GC2015-147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55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40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应取得世界知名贸易机构总部授予的,能够代表该机构并利用该机构全球贸易资源为南宁市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服务的会员资格。以上条件由南宁市贸促会核实并出具推荐函,获得推荐函的意向竞买人方可报名。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竞买资格,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8时至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

 

    南宁市2015年第九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条件
    GC2015-158地块位于经开区那洪大道南侧、国凯一支路西侧,由A、B两宗地组成,宗地号分别为:450105004208GB00057、450105004208GB00050;出让面积76911.98平方米(折合115.368亩),其中, A地450105004208GB00057宗地面积24653.19平方米(折合36.980亩),B地块450105004208GB00050宗地面积52258.79平方米(折合78.38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商业)40年。
    主要**设计条件:A地块450105004208GB00057宗地容积率>3.0且≤4.0, 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限高要求≤150米; B地块450105004208GB00050宗地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限高要求≤15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A、B地块之间20米**道路地下空间可按有关规定连通使用,道路地表、地上空间及地下管线部分纳入市政道路,由政府统一进行管理。
    在符合技术规范的前提下,A、B地块各项技术指标可综合平衡。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5-023)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5]14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5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498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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