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做好稳增长,该如何助力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昨天,记者从南宁市工信委了解到,为了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奋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业经济目标任务,今年南宁市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以促进生产平稳较快增长。申报时间截至11月23日前。
专项资金将重点扶持食品、机械装备制造、铝深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六大重点产业及配套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
申报南宁市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需要哪些条件?据悉,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在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向金融机构增加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在300万至3000万元(超过3000万元按3000万元计算);当前生产正常,产品有特色、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且2015年已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额大于2015年流动资金贷款额,预计能够完成今年各项生产和销售任务,实际缴纳税金比上年有增长;截至2015年10月,产值超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含)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8个百分点(含)以上。
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批的企业,将获得按中小企业当年流动资金贷款金额的3%给予贴息,单个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不超过利息金额的50%、**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201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流贷贴息的企业将相应扣减自治区部分),企业同一笔贷款不能重复申请南宁市财政资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申报的,由市工信委通报市信用办纳入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财政扶持。据悉,南宁市工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的企业,不再开展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