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查询可登陆南宁住房公积金网。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除了买房外,住房公积金还可在建房、租房、治疗重大疾病等情况下提取使用:
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
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四、提取父母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五、纳入低保特困可提取
职工被纳入城 镇居民**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六、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下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