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朋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3月6日挂牌出让的GC2015-002地块位于青秀区青山路西侧,出让面积折合54.278亩,为住宿餐饮用地,出让起始价为281万元/亩。
该地块位毗邻荔园山庄,背靠青秀山风景区,青山路、青环路环绕,地铁3号线途经,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周边楼盘有昊壮一品尊府(楼中楼价格为430万元/套,联排别墅价格为620万元/套)、盛天香墅(独栋别墅区间价800-1000万元/栋)。
建筑高度应满足荔园山庄安全控制要求。涉及轨道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需征求轨道公司意见。根据出让蓝线图,拟建建筑退离地块一东侧边界不少于20米,地块二仅可以设置绿化用地,不能建设(构)筑物(包括地下建(构筑物)及道路。项目需设置地下旅馆业配套用房,面积控制在3000㎡(含)以内。
竞买申请人(或其参股企业)须入围国际酒店与餐厅协会的会刊《HOTELS》杂志评选出的2013年度全球酒店集团排名前五十位。竞买申请人报名前须提交项目**设计方案,由市**局组织自治区接待办、自治区警卫局、市城乡建委进行审查,凭市**局出具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方可报名。
GC2015-002地块具**置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设计要求
GC2015-002地块位于青秀区青山路西侧,宗地号:450103002009GB00588。实际用地面积为36185.49平方米(折合54.278亩)。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宿餐饮用地40年。容积率>0.8且≤1.05,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应满足荔园山庄安全控制要求。涉及轨道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需征求轨道公司意见。根据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01201400052),拟建建筑退离地块一东侧边界不少于20米,地块二仅可以设置绿化用地,不能建设(构)筑物(包括地下建(构筑物)及道路。项目需设置地下旅馆业配套用房,面积控制在3000平方米以内(含300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69)的规定执行。项目住宿餐饮的建筑产权由竞得人持有,持有时间不得低于20年(自持物业持有时间起始时点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在此期间,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青秀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履约协议书。
GC2015-00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5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或其参股企业)须入围国际酒店与餐厅协会的会刊《HOTELS》杂志评选出的2013年度全球酒店集团排名前五十位。凭市旅发委出具的书面审核确认意见,方可报名。
(二)竞买申请人报名前须提交项目**设计方案,由市**局组织自治区接待办、自治区警卫局、市城乡建委进行审查,凭市**局出具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方可报名。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竞买资格,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须于2015年2月15日17时30分前向南宁市**局**科提交**设计方案。市**局会同自治区接待办、自治区警卫局、市城乡建委于2015年2月25日前完成**设计方案评审。
四、通过**设计方案评审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4日17时30分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4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2月25日8时至2015年3月6日上午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