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意见中明确,我国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赞成
实打实民生大礼包
城市所能提供的资源是有限的,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是道现实问题。
对此,公安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居住证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方面,与居住年限挂钩是相对公平的次优选择,在一座城市居住年限越长,对城市的贡献越大,就应当享受更优厚的公共福利。同时,“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界定,给渴望市民待遇的外来务工人员吃了颗定心丸。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了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这意味着居住证不再只是看起来很美,而是实打实的民生大礼包。
提醒
落实福利更重要
现在各地居住证入户都是有条件的,简言之,就是你有料城市才肯收留你。如此一来,外来人口中的中低收入群体往往成了“二等公民”。特别是特大城市的流动人员,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移民倾向”日趋明显。这些所谓的“二等公民”,他们在各个领域为城市作贡献,期待享受公平公正的福利待遇,在入学、就业等方面能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暂住”变“居住”,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不能光有一副外壳,没有实质性的福利内核。那样,势必让人对推行居住证另眼相看,甚至视之为“换汤不换药”的一场“户籍改革秀”。
人们看重的也是居住证之上的福利,倘若福利依然存在沟壑,外来者看到居住证与福利这对孪生兄弟闹别扭,叫他们如何积极主动去办理居住证?可见,就目前来看,落实福利政策比取消暂住证显得更重要。
结论
是逗号不是句号
这既是对部分地方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的肯定,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特别是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一大亮点。
与偏重治安功能的暂住证相比,居住证在解决外来工基本服务和权益保障上提供了有效平台。但是,居住证制度到底能给外来工带来多少红利呢?从一些地方居住证制度实施情况来看,居住证除了管理更加人性化,方便城市管理农民工以外,对农民工真正关心的就业、教育、住房、养老、公共服务等核心权利的规定相对粗糙、模糊。而且居住证的具体待遇由居住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规定,不确定因素颇多。因此,居住证到底好在哪里,有待观察。
期待
促进公平不怕晚
虽然该改革意见仅仅是一个大而笼统的顶层设计,虽然公安部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省市地方也没有具体的改革措施,但作为一项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的改革,它仍然能够寄托公众对于社会公平的新期待。因为,对于这样的能够破旧立新的改革,公众从来不怕晚点。
比暂住证“破旧”更重要的是居住证“立新”。迟到的正义,当然也是正义;但是,促进社会公平从来都没有终点可言,正如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更加公平都没有终点可言。
因此,对各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而言,我们更想看到一个个让人期待的居住证制度能够建立—废除暂住证制度并不难,难的是居住证制度是不是真正能够起到让社会更加公平、更加正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