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
地图找房预约看房
您的位置: 住朋网>资讯>土地城建> 谁将迎来2015新年开门红 1月8日西乡塘2幅地捆绑出让

谁将迎来2015新年开门红 1月8日西乡塘2幅地捆绑出让

来源: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作者:admin2015-01-05 09:54反馈/举报

    据住朋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了解到,1月8日西乡塘区将有GC2014-138、GC2014-139两块地挂牌出让。虽然南宁土地市场新年首战“出师不捷”,但明后两天仍将有5地抛出,谁将拔得新年头筹,敬请关注住朋网的报道。

    1月8日出让地块位是位于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的GC2014-138地块、GC2014-139地块,两地块将捆绑出让,且出让条件苛刻。其中,GC2014-138地块59.091亩,**作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出让起始价为763万元/亩。因该片区均为旧改项目,所以要求住宅商品房项目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而GC2014-139地块仅1.613亩,**作批发零售用地,出让起始价为192万元/亩,将与GC2014-138地块进行统筹设计。目前地块周边有广源鲁班壹号、东凯国际商业广场、瀚林御景等楼盘项目,均价6000元/㎡。

    此外,1月9日“供地大户”五象新区将推出GC2014-144、GC2014-143、GC2014-142、GC2014-141共4块地。

 

    南宁市2014年**百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GC2014-138地块位于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宗地号450107003007GB00069,实际出让面积39394.32平方米(折合59.09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3.5且≤5.15,建筑密度>25%且≤38%,绿地率>25%且≤30%。大学东路35号片区旧改项目整体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本地块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比不少于36.8%。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6.46%,其余为住宅。

    本地块可与450107003007GB00070宗地进行统筹设计,开发规模可二者统筹平衡。本地块西北侧实测面积10646.36平方米用地(宗地号:450107003007GB00068)**为城市公共绿地,竞得人需负责该绿地及地下公共停车场的设计与建设工作,且需在大学东路35号片区旧改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前建成并移交城区政府。其他**设计要求按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81)的规定执行。

    GC2014-138地块起始价为76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901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GC2014-139地块位于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宗地号450107003007GB00070,实际出让面积1075.52平方米(折合1.613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1.0且≤1.4,建筑密度>25%且≤40%,绿地率≥25%。本地块可与450107003007GB00069宗地进行统筹设计,开发规模可二者统筹平衡;因本地块面积小,形状不规则,其绿地率及配建停车位不足的,可适当在450107003007GB00069宗地予以解决。地块东侧位于轨道控制线范围内的地上及地下建筑建设需征求轨道公司意见。其他**设计要求按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82)的规定执行。

    GC2014-139地块起始价为119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385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需具备2013年3月20日南宁市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同一批次公告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市城乡建委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方可参加报名。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须整体参与本期两幅地块竞买活动,同时取得两宗地块的竞买资格。本期地块不接受单宗地竞买申请,且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8时至2015年1月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138、GC2014-139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4年**百零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GC2014-144地块位于总部基地盘歌路, 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217,实际出让面积11545.36平方米(折合17.318亩),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容积率为>4.0且≤5.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10%-20%,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13]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6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4720万元。

    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4720万元的20%,即944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8时00分至2015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144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4年**百零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GC2014-143地块位于总部基地歌海路,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104,实际出让面积6775.94平方米(折合10.164亩),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容积率为>4.0且≤4.3,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214]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9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3576万元。

    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3576万元的20%,即715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8时00分至2015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143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4年**百零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GC2014-142地块位于总部基地盘歌路南侧,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227,实际出让面积23009.34平方米(折合34.514亩),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商业),容积率为>4.0且≤5.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10%-20%,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215]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40万元,共管资金为人民币6771万元。

    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持有五象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已预存该项目共管资金6711万元的20%,即1342万元共管资金的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8时00分至2015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142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4年**百零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GC2014-141地块位于平乐大道西侧,宗地号:450108100202GB00063,实际出让总面积1411.57平方米(折合2.117亩),土地用途地上为文体娱乐用地(广场用地)、地下为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文体娱乐用地(广场用地)为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下容积率>0.8且≤1.1,绿地率≥10%,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下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28%-35%,其余为地下停车场。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45]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4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1万元。

    竞买要求条件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8时00分至2015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141地块具**置

 
  • 请选择意向区域
    • 良庆区
    •  ├玉洞
    •  ├五象湖西
    •  ├五象湖
    •  ├五象湖东
    •  ├蟠龙片区
    •  ├广西体育中心
    •  ├五象南
    •  ├良庆大桥南
    •  ├五象重大公益项目片区
    •  ├总部基地
    •  ├大沙田
    • 邕宁区
    •  ├龙岗商务中心区
    •  ├新坡湖片区
    •  ├龙岗西片区
    •  ├龙岗大道延线
    •  ├蒲庙
    •  ├梁村片区
    •  ├龙岗南片区
    • 青秀区
    •  ├东盟商务区
    •  ├市中心
    •  ├望园路
    •  ├东葛路
    •  ├仙葫经开区
    •  ├凤岭北
    •  ├凤岭南
    •  ├柳沙
    •  ├会展中心
    •  ├南湖
    •  ├青秀万达商圈
    • 江南区
    •  ├沙井大道
    •  ├那洪大道
    •  ├江南大道
    •  ├经济开发区板块
    •  ├南建路
    •  ├空港
    •  ├江南万达板块
    •  ├壮锦大道
    •  ├五一路
    •  ├星光大道
    •  ├白沙大道
    • 西乡塘区
    •  ├北湖商圈
    •  ├广西大学
    •  ├石埠
    •  ├安吉大道
    •  ├江北大道
    •  ├相思湖
    •  ├新阳路
    •  ├高新区
    •  ├科园大道
    • 兴宁区
    •  ├望州路
    •  ├中华路
    •  ├南梧路
    •  ├秀厢大道
    •  ├三塘板块
    •  ├朝阳
    •  ├东沟岭
    •  ├长堽路
    •  ├兴宁东
    • 武鸣区
    •  ├里建
    •  ├老城区
    •  ├标营
    • 马山县
    • 崇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