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土地挂牌公告显示,12月31日五象新区将挂牌出让2宗地块,但住朋网编辑现场了解到,龙岗大道东侧GC2014-128地块、东风南路西侧GC2014-129地块,因无人报名,均流挂。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五象GC2014-129地块地5次被“抛弃”,此前12月22日进行的拍卖为其第四次流拍。
南宁市2014年第九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调整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128地块位于龙岗大道东侧,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7;实际出让面积47529.68平方米(折合71.29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为>3.0且≤4.0,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68640平方米的回建安置房,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336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1056人;解决安置农民物业管理费的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280平方米(原则上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用于补贴入住农民物业管理费);机动车位433个;回建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4:3。回建安置房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206]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3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本项目安置房安置框架协议后,方可报名参加土地竞买。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8时00分至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128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4年第九十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129地块位于东风南路西侧,宗地号:450108001012GB01920,总用地面积为105342.08平方米(折合158.013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80米。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
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该地块须建设一所12个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52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75]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0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63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8时00分至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GC2014-129地块具**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