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媒体通报会透露,自9月1日起,南宁市将实施新的交管政策。届时,货车及大型客车将限时段在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行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也将视具体情况限速等等。另外,新实施的交管政策如果与以往规定相悖的,以新交管政策为准。
据介绍,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时,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有2条或2条以上机动车道时,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机动车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减速行驶的情形,且实际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应当将行驶速度减至每小时30公里以下。
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非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同方向有3条或3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左侧车道为小客车专用车道。
同时,禁止未经南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车搭载乘客或装载货物应当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载人、载物的规定。
新规特别指出,每日6:00至23:00,禁止各类货车;大型客车;重型专项作业车、大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各类牵引车、挂车、半挂车;各类机械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车、畜力车等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需要在上述区域行驶或者停放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通行证的申领条件,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另外,每日7:00至9:00、17:00-20:00,禁止货运车辆、大型客车在昆仑大道(二塘高速收费站路口至邕宾立交桥路口)、秀厢大道、清川大道、沙井大道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名词解释
“绕城环道”:是指由昆仑大道(二塘高速收费站路口至邕宾立交桥路口)、秀厢大道、清川大道、沙井大道、那历路、那洪大道、银海大道(银海那洪路口至玉洞收费站路口)和绕城高速公路(玉洞收费站至二塘收费站段)构成的环市主干道。
“快速环路”:是指由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和厢竹大道构成的环市快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