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南宁地市出让三幅商住用地,大唐地产3.3亿拿下北湖地块将建城市综合体;14日万达5.83亿选址西乡塘安吉片区再建一座万达广场,提升老城区形象。而明日(12月18日)五象新区将继承出让小**推出6幅商住用地,这些地块*小的有13.247亩,**的有173.08亩,就在前两个月,五象新区的土地出让节奏逐步加快,外来房企进入南宁拿地热情高涨,本次土地出让又会给南宁楼市带来哪些新机,敬请关注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的现场报道。
五象新区GC2013-114地块 12月18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七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调整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114地块位于五象新区龙岗大道东侧,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1300111,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3、450109100208GB00064、450109100208GB00065、450109100208GB00066,实际出让面积115388.7平方米(折合173.08亩),该地块含有四宗地,其中:
宗地一,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3;实际出让面积47530.23平方米(折合71.2954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容积率>3.0且≤3.9,建筑密度>40%且≤65%,绿地率≥10%且<25%。本项目容积率指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超高层建筑建设意见的会议纪要(〔2012〕217号)》折减核算,办公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49%,其余为商业。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9]的规定执行。
宗地二,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4;实际出让面积35689.45平方米(折合53.53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9,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且<40%。商业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其余为居住。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8]的规定执行。
宗地三、宗地四,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5、450109100208GB00066;实际出让面积分别为16188.01平方米(折合24.282亩)、15981.05平方米(折合23.97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3,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且<40%。商业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12%,其余为居住。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7]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需在国内建设一个以上(含一个)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体项目(至少含有商业、住宅两种物业类型,以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为准),且自持商业物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以产权证明为准)。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114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23地块 12月18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八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123地块位于五象新区盘歌路,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83;实际出让面积12161.22平方米(折合18.242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5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30%且≤35%,绿地率≥30%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20%,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30]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竞买人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123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24地块 12月18日挂牌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124地块位于五象新区庆歌路北侧,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81;实际出让面积30284.73平方米(折合45.427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5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30%且≤35%,绿地率≥30%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5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20%,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29]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1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竞买人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124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25地块 12月18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八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125地块位于五象新区五象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04,实际出让面积14290.77平方米(折合21.44亩),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3%以内,其余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5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容积率>5.0且≤5.9,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且<2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主体建筑高度240米-300米;2、裙楼高度≤36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32]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8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竞买人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125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26地块 12月18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八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126地块位于五象新区云英路南侧,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84,实际出让面积21983.98平方米(折合32.976亩),用途为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7%以内,其余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商业)4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且<2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主体建筑高度≤100米;2、裙楼高度≤3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31]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5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竞买人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126地块位置示意图
五象新区GC2013-127地块 12月18日挂牌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八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127地块位于五象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71;实际出让面积8831.55平方米(折合13.247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6.0且≤7.6,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且<2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主体建筑高度≤160米,裙楼高度≤30米;容积率指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超高层建筑建设意见的会议纪要》([2012]217号)折减核算,项目实际容积率控制在9.0以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3]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6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竞买人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3-127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