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资料清单
·二手楼按揭贷款需提供资料 * 买方: 1.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加配偶):身份证 / 军官证 / 护照 / 回乡证 / 台胞证等;2.户口本(加配偶):户主页及申请人的一页; 3.婚姻证明:无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民政局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 4.收入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开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必须为所有月供款的2倍或以上); 5.其他资产证明:近6-12个月收入流水证明、车、租约、定期存款、债券、保险等; 6. 贷款银行供楼存折; 7.由房管局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证明(注意曾用名); 如:申请人为非广州户籍居民,需提供:①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②户口所在地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证明。 |
·申请公积金贷款 均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公积金卡或存折和公积金缴存证明。 * 卖方1.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加配偶):身份证 / 军官证 / 护照 / 回乡证 / 台胞证等; 2.户口本(加配偶):户主页及申请人的一页; 3. 婚姻证明:无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民政局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房产证原件(房产所有权证、房产共有证); 5. 银行收款存折(收尾期楼款用); 6. (如房屋已有抵押情况)需提供《原贷款抵押合同》; 7. (出售房改房)单位盖章的《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出售解困房)签字满五年的《统建解困住宅合同》。 |
·涂销抵押 1.房产证; 2.涂销证明;3.他项权利申请表;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银行法人资料 |
·一次性付款的交易 * 买方 1.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加配偶):身份证 / 军官证 / 护照 / 回乡证 / 台胞证等; 4.申请人为非广州户籍居民,需提供:①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②户口所在地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证明。 * 卖方 1. 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加配偶):身份证 / 军官证 / 护照 / 回乡证 / 台胞证等; 2. 户口本(加配偶):户主页及申请人的一页; 3. 婚姻证明:无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民政局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证明(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需提供)。 |
注:买卖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籍的,还需办理涉外公证,交易所需资料可能物业性质而有所区别,具体以交易登记部门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