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20%
广西除玉林市下调50个基点外
其他13个设区市
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均下调至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减60个基点(3.6%)
处于历史低位
全区**首付比例仍维持30%
二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
LPR加20个基点(4.4%)
亦是近年来历史低位
近日,据媒体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大力推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委出台的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文件落地生效,对广西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进行积极调整,将全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20%,并进一步下调各设区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历史低位。
首套房方面,将全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20%,并根据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进一步下调桂林、梧州、北海等9个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目前,广西除玉林市下调50个基点外,其他13个设区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均下调至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60个基点(3.6%),处于历史低位。
二套房方面,将全区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40个基点,调整为LPR加20个基点(4.4%),**首付比例仍维持30%的政策底线不变,亦是近年来历史低位。
以首府南宁为例,南宁无论是首套房政策,亦或是房贷利率政策,今年都是非常宽松的。
自今年9月2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只要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截至今年9月末,全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9522.61亿元,环比增长0.25%,结束连续4个月环比下降态势;9月单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21亿元,环比增长74.23%,同比增长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