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
地图找房预约看房
您的位置: 住朋网>资讯>热点> 广州“限卖”新购住房 取得房产证满两年才可转让

广州“限卖”新购住房 取得房产证满两年才可转让

来源:新华社作者:毛一竹2017-03-31 11:31反馈/举报

    新华社广州3月30日电(记者毛一竹)广州市政府办公厅30日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广州本市户籍者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该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该通知还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广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明:本文为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关键词:广州限卖房产证责任编辑:陈秋帆
  • 请选择意向区域
    • 良庆区
    •  ├玉洞
    •  ├五象湖西
    •  ├五象湖
    •  ├五象湖东
    •  ├蟠龙片区
    •  ├广西体育中心
    •  ├五象南
    •  ├良庆大桥南
    •  ├五象重大公益项目片区
    •  ├总部基地
    •  ├大沙田
    • 邕宁区
    •  ├龙岗商务中心区
    •  ├新坡湖片区
    •  ├龙岗西片区
    •  ├龙岗大道延线
    •  ├蒲庙
    •  ├梁村片区
    •  ├龙岗南片区
    • 青秀区
    •  ├东盟商务区
    •  ├市中心
    •  ├望园路
    •  ├东葛路
    •  ├仙葫经开区
    •  ├凤岭北
    •  ├凤岭南
    •  ├柳沙
    •  ├会展中心
    •  ├南湖
    •  ├青秀万达商圈
    • 江南区
    •  ├沙井大道
    •  ├那洪大道
    •  ├江南大道
    •  ├经济开发区板块
    •  ├南建路
    •  ├空港
    •  ├江南万达板块
    •  ├壮锦大道
    •  ├五一路
    •  ├星光大道
    •  ├白沙大道
    • 西乡塘区
    •  ├北湖商圈
    •  ├广西大学
    •  ├石埠
    •  ├安吉大道
    •  ├江北大道
    •  ├相思湖
    •  ├新阳路
    •  ├高新区
    •  ├科园大道
    • 兴宁区
    •  ├望州路
    •  ├中华路
    •  ├南梧路
    •  ├秀厢大道
    •  ├三塘板块
    •  ├朝阳
    •  ├东沟岭
    •  ├长堽路
    •  ├兴宁东
    • 武鸣区
    •  ├里建
    •  ├老城区
    •  ├标营
    • 马山县
    • 崇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