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家长注意啦~
2024年南宁市小学新生入学和小学升入初中
网上登记将于7月2日8:30开放
平台使用相关注意事项
赶紧先来了解!
今年南宁中小学地段划分没有网上公布,而是直接线下公布。
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推行网格管理机制,7月2日在各中小学校校门、街道社区、小区楼宇等场所张贴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服务范围等。
登入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
报名有两种途径: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或使用电脑登录以下网址填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不需要重复报名。
手机端扫二维码报名:
电脑端网址:
7月2日至6日8:30—12:30、14:30—22:00
7月7日8:30—12:30、14:30—17:30为南宁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时间,其他时间为系统维护时间,无法登录。
7月6日、7日,家长根据时间安排到学校复核材料。若未能提前网上报名的,可以到现场报名。
7月3日至5日,市区初中一年级新生可到小学毕业学校领取报名AB卡,7月6日、7日到AB卡提示的初中学校复核报名材料。南宁市区外小学毕业生到南宁市就读初中的学生,按报名时属地教育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报名AB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报名材料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优先入学
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市户籍生源超量的情况,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①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②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③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④有户无房(**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⑤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⑥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生源排序调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在招生压力大、学位特别紧张的区域或学校,以及按多校划片招生的学校,还要综合考虑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实际居住时长、是否是家庭**住房、是否家庭直系亲属、非独立产权房个人份额所占比例、购房(或租房)时间长短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入学排序办法,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报名材料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双方持有**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2)优先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在父母双方“四证齐全”(户口簿、《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情况下,按以下优先排序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①有房户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优先排序。
②无房户家庭。以《居住证》连续签注时长排序,时间越长,排序越优先。
③经商或工作。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经商或工作时间为依据,在同类排序中,经商或工作时间越长越优先。
对符合入学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尽可能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有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双方持有**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小学:7月20、21日,公布本市户籍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中下旬,统筹调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初中:7月13日,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家长可于周一到周五每天8:00—12:00、15:00—18:00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09、0771-2807230
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65
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