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拓宽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渠道,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水平,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已完成系统开发、联网测试等各项工作的对接,即日起增加光大银行南宁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至此,南宁再新增一家银行可办理公积贷款业务。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南宁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该业务。
据介绍,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受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在地为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范围内的自住住房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含组合贷款)。
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南宁公积金中心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管理部网点;光大银行南宁长湖支行。需要提醒的是,缴存职工如办理委托银行为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前往南宁公积金中心上述管理部网点和光大银行南宁长湖支行办理;如办理委托银行为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的组合贷款,请前往光大银行南宁长湖支行办理。
特别注意的是,光大银行南宁长湖支行只受理以光大银行南宁分行作为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