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操作细则陆续发布!
继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后【原文:购房者无需申请!9月25日起,四大行统一批量降低首套房贷利率!】,交通、中国邮政储蓄、中信、招商、徽商等银行陆续发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怎么申请?能降多少?
9大行:官宣存量房贷下调细则
划关键点: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
2、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
3、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
4、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要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调整贷款利率。
5、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银行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6、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客户需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银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简单来说:南宁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大多都能降到“4”字头,**可降至3.6%!9月25日起银行主动调降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不用申请,银行批量处理。如果当时是二套房,要看是否符合现在的首套标准,需要主动去申请。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能省多少钱?
各大银行官宣细则之后,很多网友表示还是看不懂。即“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
到底是降到当时贷款时候的LPR还是**LPR?如果按照南宁来看,2019年10月之前,很多人当时办理贷款的时候LPR是4.65%,因此到底是降到4.65%,还是现在的3.6%?网友们也是各执一词。
昨日,中国房地产报对“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这句话进行解读。指出这句话的意思是房贷普遍都是30年的,所以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就是指要去关注5年期及以上所对应的LPR,而不是1年期的。或者说,在重新计算LPR的时候,是要参考2023年9月份5年期的LPR,而不是购房那年的LPR。
这意味着南宁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2022年5月前的**可以降到4.65%,2022年5月至今的**或降到3.6%。当然具体能降多少,要看各家银行*终公布,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早在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发布广西各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情况表。大家可以根据相应时间段进行测算。
你关切的问题,银行这样答复
近日来,有关降存量房贷利率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部分银行已在自己的官方微信上进行解答,小编看了一下基本是大家小异,以下节取部分热点问题供大家参考:
1、我当时没有转LPR,还是固定利率,现在可以调整吗?
根据光大银行**回应:固定利率客户可以向光大银行申请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后,利率类型仍为固定利率。
2、我的贷款当前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能否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对于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单独调整利率水平。
3、我有一笔个人商用房贷款还未结清,请问是否符合调整条件?
商业性质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贷款不属于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范围。
4、如果首套房贷现在有拖欠,能调吗?
符合调整范围但有拖欠的贷款,原则上还清拖欠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实际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5、对于此次通知发布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能否要求返还?
暂不支持。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
6、什么样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调整利率?
一是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三是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或者您的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标准的;四是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点所在城市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7、什么是首套房贷?
首套房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另一种是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8、我办贷款时不是首套房贷,如何确认现在是不是?
这个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例如,如果您贷款购买本套住房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因当时“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但目前所在地区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此外,贷款购买住房时不是家庭在当地的**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住房且当地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上述情形下,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果您仍无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标准,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9、我的存量房贷利率能降到什么水平?
调整后的房贷利率水平不低于该笔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本次调整不涉及LPR变化,是调整加减点。例如目前LPR是4.2%,您的贷款按加80个点执行,则您现在实际贷款利率为5%(4.2%+0.8%),如果您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LPR+10个点,则您存量贷款调整后不得低于LPR+10个点,调整后您的贷款利率**为4.3%(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