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晚间,中国奥园(***)通过香港联交所和公司官网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注意到,2020年3月3日某社交媒体平台刊登一份由匿名人士发表的做空报告,董事会谨此澄清该报告中的指控乃属失实。本公告旨在反驳该报告中有关本集团的该等指称或评论。”
公告针对做空报告中有关中国奥园的指称或评论进行了逐一反驳与说明:
1.关于非控股权益
中国奥园在项目层面引入非控股股东(一般为原项目的股东),充分利用原股东的优势,发挥协同作用。随着过去几个财政年度的物业交付和项目利润的结转,根据中国奥园现有资料,中国奥园的非控股权益正逐渐体现,中国奥园管理层亦相信二零一九年及未来两年随着交付的高峰,非控股股东的收益体现将更明显。另一方面,中国奥园的地产项目从取得项目至竣工交付一般需时约二至三年,部份项目(如旧改项目)的项目周期可达五年或以上,因此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对非控股权益的体现存在时间差,随着项目的结转,非控股股东的分配利润将按相关项目的交付时间表逐渐体现出来。
2.关于合同销售和回款金额
该报告所引用的合同销售数据为合同签约含税金额,而中国奥园的综合财务报表上物业开发结转收入数据为不含税净销售额,两者存在差异,不能直接比较。根据中国奥园的资料,截至本公告日期,国内相关的物业销售增值税率为9%。
根据中国奥园的数据,中国奥园的项目从合同销售到交付结转一般需一年半至两年,过去几年的物业开发结转收入亦一直反映此趋势。中国奥园的现金回款率一直保持约80%,由二零一七年末至二零一九年中期结转收入后的物业开发应收款余额分别仅为人民币2.77亿元、人民币4.42亿元、人民币5.14亿元,占中国奥园当期物业开发结转收入比例仅1.5%、1.5%、2.3%,上述已清楚反映中国奥园的所有合同销售均有实质的回款。
3.关于金融平台的项目投向
广州奥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奥园基金”)为中国奥园旗下市场化运营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据中国奥园所深知、尽悉及所信,并已作出一切合理查询:(a)所有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运营均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行业规范操作;(b)奥园基金发行的所有股权类基金产品均按照要求在托管机构托管╱监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中有部分产品涉及奥园旗下项目,该等交易事项均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投资人充分披露,项目根据相关基金文件条款进行清算及退出,所有产品均为无固定**股权类产品;及(c)该报告所述的奥园基金发行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实际发行方为项目公司,奥园基金为服务方,且产品均在各地方政府交易所备案登记,属合法合规产品;而所有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均已列入项目公司债务,包含在中国奥园有息债务余额内,并非非控股权益。
公告还提醒中国奥园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匿名人士的做空报告可能旨在蓄意打击对中国奥园及其管理层的信心并损害中国奥园的声誉。因此,中国奥园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阅读及使用该报告中的信息时须份外审慎,且留意中国奥园刊登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站的公告及中国奥园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的相关讯息。
中国奥园在公告中强调,公司正向其法律顾问作出咨询并保留对该报告作者机构及╱或对相关指控负责的人士采取法律行动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