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南宁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信息管理的通知》,对房源信息发布提出了要求,要求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强化管理。
通知中强调,为了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市场房源发布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房源发布以“真实存在、真实产权、真实价格、真实委托、真实图片”“五真”为标准。
对发布出租、出售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机构(网络平台)应当遵守本市关于网络交易等管理要求,与政府部门对接通道,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申诉和处理机制,对虚假房源及违规发布信息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及时处理,限制或取消其房源发布权限,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房源时,应当符合企业合法登记、备案及经营,对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等相关条件。
网络平台对神情发布房源的房地产机构、住房租赁从业人员进行真实有效的身份审查、登记、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