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而**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正式“换锚”,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在今年8月25日时,央行发布了《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以*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 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由“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正式变成“房贷利率=LPR利率+加点”!
9月20日的LPR报价:1年期LPR为4.20%,较上一次报价降低5个基点;5年期以上品种维持在4.85%!
很多人关心,定价方式变了,对房贷利率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是否会影响到买房贷款,自己的月供是否会上涨?
根据此前说公布的加点利率来看,利率前后并不大。就南宁目前首套房实际利率普遍是基准利率4.9%上浮25%,二套房实际利率则是基准利率上浮30%,即首套房的房贷利率为6.125%,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为6.37%。按照此前数据来看,南宁市场首套房、二套房实际利率,均高于按新政计算得出的利率下限,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而房贷利率的下限水平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各地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以及LPR波动情况进行调整。从个人住房贷款的供求关系来说,整个贷款市场的资金变化是考虑供求关系的重要因素,但这并不是全部,既要考虑到住房市场的变化、住房信贷供需的变化,还要服从于行业的调控需求,然后再做考量和决定。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来决定“因城施策”政策的利率下限的变化。
从银行方面来说,商业银行切换至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个人房贷利率机制,需要从制度、合同、系统等多方面进行准备。从8月下旬开始,相关商业银行就积极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
希望为客户提供的房贷服务是保持平稳的,希望现有的业务惯例也能够保持平稳,尽可能让客户感受到改变的仅仅是利率计算方法;也不要因为“换锚”,让客户为何时买房贷款感到焦虑。
总体来说,LPR新机制的出台为的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未来下行概率可能较大,但重点还是支持实体经济、引导资金向小微企业等倾斜;对于房贷来说,大方向仍然是避免干扰房地产政策的执行,即使LPR下行,银行也会通过改变加点基数保证短期内房贷利率的基本稳定。
所以说,大家并不用担心定价方式变了,会影响到自己的房贷利率,或者成为自己购房的阻碍,按照目前南宁楼市的利率调整,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还是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