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会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9-015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实际出让面积107109.95平方米 (折合160.665亩),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076,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地块容积率>3.5且≤4.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居住),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本项目需配置一所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7698.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004平方米,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且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的要求。地块东南角有架空高压线穿过,在高压线迁移前,项目**设计和建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在高压线迁移后,可不受之影响。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009]的规定执行。
GC2019-015地块的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706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项目主要建设要求
(一)本项目须建设不少于107185㎡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1261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75660㎡,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1525㎡(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8915㎡,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6305㎡,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305㎡)。
(二)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072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三)竞得人须为被安置群众建设26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四)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1所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其他社区管理用房和幼儿园的产权属政府所有,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安排使用。
(五)安置房单体建设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标准,装饰装修标准按不低于《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南建村镇[2009]3号)执行,公共区域包括大堂、门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
(六)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文件执行。
(七)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与市国土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宗地移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市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八)本项目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9个月内开工,安置房部分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且本项目回建安置房应于**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所有安置房于**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其他商品住房自开工之日起36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三、竞买要求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限地价,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本期地块出让**土地限价为1200万元/亩,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107185平方米按4969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200万元/亩时,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1200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面积,按投报安置住房面积***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不得少于600㎡,每次投报面积须为60㎡的整数倍。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25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22日17时3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19年3月25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3月25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8时00分至2019年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邓修顺、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栋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龚斌、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76、5609159、5609161(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 (中国土地市场网)
***.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十、监督电话
为确保安置程序的公开公正,在出让环节以及后期的安置房建设、交付过程中,如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中共南宁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举报。
举报电话:0771-5530128
联系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委2号楼301室
电子邮箱:nnpzswbgt@***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0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