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迎来新福利,购房者的福音——“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此前发布的《**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11月8日起,契税缴纳时间放宽到去办理不动产证之前,消息**真实可靠。
为什么说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大福音呢?首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购房契税缴纳期限放宽有哪些好处呢?让小编给你细细道来。
在此之前,业主得到备案证/签完购房合同之后,需要一个月内缴纳契税,否则会产生滞纳金,而11月8日起,契税缴纳时间放宽到去办理不动产证之前。一般来说,从购房到交房大约两年时间,入住之后的一至两年尚可去办理不动产证。如此算来,契税可以晚三至四年缴纳,可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
契税怎么算呢?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面积小于90平方米买方首套房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买方首套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5%;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面积大于或者等于144平方米,并且买方是三套及以上房产契税为评估价格的4%。简而言之,房子越大,房产越多,契税则越高。对于资金不够充裕的购房者来说,不失为一大福音!
温馨提示:现在已经买房但尚未处理的契税纳税事项,同样按照公告的规定执行!
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缴纳期限,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契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尚未处理的契税纳税事项,按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