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切实维护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按照《通知》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探索和创新贷款办理模式,适时引入担保机构,分担贷款风险,实现审批通过后即发放贷款,以进一步缩短贷款放款时间。以下是《通知》的全文:
一、10个工作日内审批贷款
以前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要到柜台办理,手续复杂之外还要排队。这样的情况,将有所改变。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执行贷款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同时加快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建设,开通网厅的贷款业务,让贷款职工足不出户在家即可实现通过扫描相关材料进行贷款预审,减少职工因材料不齐等原因多次往返的困扰。
二、引入担保机构,缩短放款时间
按照《通知》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探索和创新贷款办理模式,适时引入担保机构,分担贷款风险,实现审批通过后即发放贷款,以进一步缩短贷款放款时间。
三、贷款抵押登记网上办理
《通知》还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管理中心将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贷款抵押登记信息共享,加快办理速度。
四、整治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违规行为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或现售许可证时,在其《诚信经营承诺书》中增加,允许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内容。
被确认存在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违规行为,由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联系相关部门,暂缓办理该企业的相关业务。
《通知》还指出,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存在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温馨提示:
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者到管理中心服务咨询部现场投诉举报线索,管理中心将对损害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贷款权益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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