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宁土拍市场迎来**的狂欢!据住朋网统计,从12月27日-12月29日,连续三天,南宁市将有7幅商住地出让。但是,12月27日的土地市场竟遭遇“冰火两重天”,编号为GC2017-091的龙岗商业用地和编号为GC2017-106的西乡塘地块相继惨遭流挂。而面积* 大的地块——位于玉洞大道北侧、面积超200亩的“巨无霸”GC2017-100地块则被4家竞买人同时看中,*终以总价16.45亿元被截获。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竞得人竟为天誉、大唐、阳光城三家房企强强联合。以下是该地块成交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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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2017-100地块出让结果信息图
据悉,GC2017-100地块也是本月推出的面积* 大的地块,由三宗地捆绑组成,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方式公开出让。值得关注的是,该地块上将配置一所36班小学和一所12个班的幼儿园。可见,未来所建项目教育配套不是问题,妥妥的**房。只是,该地块含有近14万㎡的安置房部分,按4137元/㎡进行销售。
随后,竞得人之一的大唐地产相关负责人在事后接受采访时表示,拿地后会优先做好安置回迁项目。在大家*关心的商品房方面,凭借大唐地产世界500强企业实力与深耕南宁多年经验,再加上天誉地产和阳光城的加入,3家房企强强联合一起合作,对项目未来深具信心。
天誉、大唐、阳光城三家房企代表
目前,GC2017-100地块周边主要有万科公园里、天誉花园、融创九棠府、光明城市等楼盘。其中,离地块*近的万科公园里带装修均价1.2万元/㎡,稍远点的融创九棠府也是带装修销售,价格在1.2-1.3万元/㎡之间。此外,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良庆初级中学、威宁延庆邻家广场等临近该地块。但稍显不足的是,该地块由三宗地组成,这在后期**时,地块与地块之间会略显分散,形不成整体,同时,地块周边待开发地块较多,生活氛围不浓,但相信随着时间发展,待这些**房企项目逐步成型后,板块将有较大程度的发展。
下面是2017年第九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GC2017-100地块信息:
GC2017-100地块位置图
地块编号:GC2017-100
地块位置: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北侧
总占地:137811.25平方米(折合206.717亩)。其中地块一宗地面积为22275.74平方米(折合33.414亩);地块二宗地面积为44665.19平方米(折合66.998亩),已包含需配建一所36班小学的用地面积24200平方米(折合36.300亩);地块三宗地面积为70870.32平方米(折合106.305亩)。
地块一:容积率为≤4.0且住宅部分用地须>3.5,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限定为≤100米,其中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地块二:需要配置一所36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得少于2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平方米,容积率>0.6且≤1.2,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同时须符合《南宁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要求。
地块三:需要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低于4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得少于6500平方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
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用地须建设不得少于137785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97260平方米,安置不得少于1621人;安置商业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525平方米(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105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4315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105平方米)。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4:3(具体户型、套数比*终按照安置农民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安置产业商铺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商铺布局、空间划分等应充分考虑后期装修装饰后符合消防及实际使用要求,原则上层高不低于4.5米、装修后净空不少于3.2米,如对层高有特殊要求,应根据**指标和设计标准进行调整。
(二)安置房单体建设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标准,装饰装修标准按《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南建村(2009)3号]执行,公共区域包括大堂、门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
(三)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文件执行。
(四)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明确建设的内容、标准、时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建设要求,协议书的履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同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安置协议》。竞得人须按照上述《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五象)2017-125]、《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17〕40号)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五)竞得人须按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按期开竣工,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安置房部分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六)本项目作为安置项目,须首先建设安置房,**期商品房开工前,安置房须首先开工建设,**期商品房交付前,所有安置房须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