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产品 老人顾虑房价涨了不划算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自2014年7月开展试点已有三年多。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以房养老”保险开展得怎么样了?老百姓有何反应?今后如何推进?记者就此采访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和业内人士。
现状 四城首先试点 承保不足百人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政府、银行曾从不同层面开展过“以房养老”的探索。保险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2014年7月1日,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即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从试点情况来看,截至7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岁。
幸福人寿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传学介绍,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家庭中,月领5000至10000元的居多,***的一户月领养老金近3万元。
在北京西三旗某小区居住的康先生夫妇(男72岁,女71岁),2015年投保了幸福人寿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幸福房来宝A款”,根据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康先生的房子当时市价305万元,有效保险价值约为274.5万元。参保前夫妻二人每月退休金不到7000元,参保后每月可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保险金9000多元,退休收入明显增加,生活得到改善。
专家 传统观念影响 难免小众产品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受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等传统观念影响,“以房养老”保险在较长时间内会是一个小众产品,但它还是有市场的,空巢家庭等需要这样的产品。
从国际上看,“以房养老”保险也是一个小众业务,有条件有需求并且有意识使用这种养老方式的人群比较少。即使是在“以房养老”开展得比较早、比较成功的美国,在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保险业探索推出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是在保障老人居住权的同时,用房产增加现金流,改善老人生活品质。尽管这是一个小众市场,但意义重大。
目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专家表示,“以房养老”保险业务环节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而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着空白或是不适应业务发展的规定,需要多部门协作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地,提高保险公司经办积极性。同时,保险公司应提高条款费率的透明化程度,文字表述上也应尽量通俗易懂,便于投保老人理解和接受。
保监会将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
顾虑1:中途后悔能退吗?
李传学说,老人在投保时会进行录音录像,并有律师现场见证,有子女的老人投保时必须出具子女书面同意书。除此之外,一般保险产品的犹豫期是15天,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犹豫期设置为30天,让老人有更多时间考虑清楚。
如果已投保但中途后悔了,能退保吗?据介绍,客户可随时退保赎回房屋,终止保险合同,但要承担一定退保手续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顾虑2:房屋评估靠谱吗?
房屋评估价格关系到投保人领到养老保险金的多少,如何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李传学说,幸福人寿会与投保人共同选择和委托一家具备**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充分保障老人权益。
顾虑3:房价涨了怎么办?
采访中,不少老人问起,如果房价涨了养老保险金怎么算?李传学说,目前“幸福房来宝A款”是一次性评估,在合同期内养老金保持不变。在计算老年人可领取养老金金额时,已经适当考虑了房产增值率,让老年人提前享受到房屋增值的利益,如果房产实际增值超过预计增值,超出部分也不归保险公司,而是归属相关权益人。
他说,如果房价下跌,养老保险金金额也不会下降,保险公司承担房价下跌风险,会继续按照约定的金额给付养老金。
试点城市:***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后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
参保人数: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参保,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
■热点回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家里有多套房,且儿女没有迫切继承需求的老人有尝试的愿望。也有一些老人顾虑重重,主要集中在能否退保、房屋评估靠不靠谱、房价涨了养老金能否跟着涨等方面。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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