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我区大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151万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有效发挥了低保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全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和平均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9月30日,全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年初的2556元提高到2774元,预计到年底,全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将达到2800元左右。从今年7月1日起,全区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由平均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由平均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40元,增加了困难群众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
实现了信息数据共享。目前,我区已实现全区低保信息系统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可以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的进展情况。
实现了管理上的衔接。各地通过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畅通救助政策“**一公里”。目前,全区1243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立了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制定部门转接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