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购。杭州市自9月19日起实施住房限购,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合肥:限贷。拥有一套住房且房贷已结清,或有一次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为40%;名下有一套房产且贷款未结清,购买二套首付比例为50%;而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有贷款记录或贷款已还清,或者只结清**次购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为60%;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者再购房则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苏州:外地购房者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南京:限贷。自8月12日起,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对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5%”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对三套及以上住房禁止发放贷款。
厦门:限购。暂停向三类居民家庭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住房或二手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武汉:限贷。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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