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南宁的情况如何?记者走访发现,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性和可交易性仍然不高,市民期待有关部门加强存量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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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信息核验
一般要等确定交易时才核实
《意见》: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委托人同意后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走访:记者以普通租房者和购房者的身份向多家中介了解房源信息时,房产中介顾问均表示,要等客户有了确定的意向后,他们才会通过住房局查询房屋真实信息,前期发布的信息仅是业主提交的基本情况,尚未向官方查询。
一家房地产中介的营业经理吴伟肖称,作为房产中介,权属查询是交易过程中一个必经的流程,但业主委托中介代理房产时,一般不愿同时提交相应的权属证明。“我们觉得这项规定很好。”他说,如果业主委托时便能提供权属证明,中介就能知道是否被查封等信息,降低了风险。但现实中,业主一般都会在签订合同时才提供这些资料,而如果没有业主的委托,中介也不能查询业主的权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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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信息发布
虚假房源信息是中介揽客手段
《意见》: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走访:记者走访了南宁一些房产中介店面,发现很多中介会在店门口显要位置摆放各类房源信息,这些房源看上去价格都非常划算。当记者要求了解这些房源时,置业顾问均称已经出售,并另外为记者推荐了其他房源,而其他房源的性价比则相对差了许多。记者上网查看中介发布的信息,遭遇同样的情景。不少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规范。
一名房产中介内部人员透露,这是房产中介揽客的一种方式,在业内运用十分普遍。《意见》虽然叫停这种手段,但仍然有空子可钻。比如南宁住房局并没有公布存量房的网签情况,市民根本无法查证该房源是否已经签订合同。此外,现实操作中也存在难点,比如一套房源可能挂在多家中介公司,如果某一家公司已经完成了交易,而另外的公司无法确定该房源是否已经签订合同,因此,签订合同后两天撤销是无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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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价格
各项服务单独标价收费难落实
《意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
走访: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中介店内的醒目位置并没有收费价目等信息。市民李女士说,她*近因买房跟多家中介就中介费进行了咨询,多数是按交易价值的1.5%~3.0%来收服务费,并不是按照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项目来收费。
一中介内部人员称,中介服务一般分成三个大部分:一是前期咨询,他们会为顾客寻找满意房源;二是促成交易,包括带领看房等;三是签订合同,办理过户等工作。在找房、看房阶段,其实很难收费,只有真正交易了,才能收到费用。所以,虽然《意见》有规定,但很多房产中介可能仍维持原有的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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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制度
住房局将加快存量房平台的开发
《意见》:建立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定期发布制度。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的监测分析工作,指导房屋交易机构、价格监测机构等建立分区域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定期发布制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走访:南宁某小区一业主称,因想接父母在身边住,想在同一栋楼里再买一套房,于是跟中介问价,一套小户型报价超过了50万元。他想卖掉自己同样户型的小户型,在其他地方另外买房,但中介报价仅42万元。他觉得中介根据情况时而打压、时而哄抬房价,希望有关部门按照《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存量房市场的监管,并规范中介市场。
南宁市住房局目前每个月都会发布新建商品房的市场情况,但没有发布二手房的市场情况。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他们已经开发了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下一步将加快市民购房平台和存量房平台的开发,但因为存量房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所以他们还在做平台的前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