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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南宁地市再添10幅地块出让 火热度有增无减

来源: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作者:admin2016-05-17 12:04反馈/举报

    截止5月13日,住朋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了解到,6月份南宁土地市场继经开区4幅地块推出挂牌出让信息后,现又推出10幅地块(不计工业用地),地市热度有增无减。

    6月土地出让综合信息

    (一)

    ①GC2016-019地块位于兴宁区兴工路以东,宗地号:450102101201GB00053,实际出让面积51301.08平方米(折合76.95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3.3且≤3.5,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业≤5%,其余为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055)的规定执行。

    GC2016-01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4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300万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②GC2016-030地块位于江南区宏德路东侧、江南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5002009GB00213,实际用地面积为30016.76平方米(折合45.025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的比例要求为:商业5%-10%,其余为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151)的规定执行。

    GC2016-030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3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900万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二) GC2016-027地块位于明秀东路北面,宗地号为450107002006GB00091,实际用地面积为29980.14平方米(折合44.97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居住)、商务金融(商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4.0且≤4.65,建筑密度上限为32%,绿地率下限为25%,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1.1%,商务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12.54%,其余为住宅。

    本项目为崇左留邕国有土地党校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二期)出让用地项目,如本地块与崇左留邕国有土地党校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一期)出让用地为同一竞拍者取得,两地块可进行统筹设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可两者统筹设置,可根据服务方便、规模适当原则独立或合并设置,但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需符合《南宁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共设置不少于620.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共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两个地块可只设1处对外开放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并应合理布置。如本地块与一期项目非同一竞拍者取得,则本地块需增设1处对外开放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并应合理布置。住宅楼下商业若涉及产生油烟及噪音扰民的餐饮与娱乐用途使用的,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 2015-121)的规定执行。

    GC2016-027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3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600万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三)GC2016-028地块位于东风南路西侧,其中,地块一宗地号:450108001012GB01920;总用地面积为105342.08平方米(折合158.013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8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该地块须建设一所12个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12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68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08]的规定执行。

    GC2016-028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34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839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四)GC2016-029地块位于五象新区春阳路以北、东风南路以西,用地面积共11017.30平方米(16.526亩)。

    地块出让蓝线编号为CR0113201600002,其中:地块一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19,用地面积5551.55平方米(折合8.327亩);地块二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18,用地面积1858.54平方米(折合2.788亩);地块三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20,用地面积为1794.06平方米(折合2.691亩);地块四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22,用地面积为1813.15平方米 (折合2.720亩)。土地批准用途:地块一为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地块二为文体娱乐(广场)用地,地块三为街巷(停车场)用地,地块四为街巷(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商业)40年、文体娱乐(广场)用地50年、街巷(停车场)用地50年、街巷(道路)用地50年。地块一容积率>0.8且≤1.2,建筑密度>30%且≤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特定地区限高为≤15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审批单》[审批号:(五象)2016-017]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55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五)

    ①GC2016-031地块位于经开区白沙大道南面、友谊路东面,宗地号:450105450001GB00186;出让面积20442.51平方米(折合30.66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3.5,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7)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7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44万元。

    ②GC2016-032地块位于经开区白沙大道南面、友谊路东面,宗地:450105450001GB00187;出让面积42282.99平方米(折合63.42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3.5,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8)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8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89万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六)

    ①GC2016-034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8466.46平方米(折合72.70亩),宗地号为450108100202GB00082,位于平乐大道西侧,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住宅)、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住宅)7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地块**容积率>4.0且≤5.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且≤6%,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5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51]的规定执行。

    项目开发业主须全部自持本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不低于20年。

    GC2016-034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47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95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②GC2016-035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191.74平方米(折合30.288亩),位于明月东路东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2GB00081。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住宅)、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住宅)7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地块**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且≤6%,其余为住宅。建筑高度要求:特定地区限高≤10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50]的规定执行。

    项目开发业主须全部自持本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不低于20年。

    GC2016-035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47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889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③GC2016-036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9070.39平方米(折合73.606亩),位于平乐大道西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2GB00080,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住宅)、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住宅)7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地块**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且≤6%,其余为住宅。建筑高度要求:特定地区限高≤15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52]的规定执行。

    项目开发业主须全部自持本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不低于20年。

    GC2016-036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4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066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6-019地块位于兴宁区兴工路以东,宗地号:450102101201GB00053,实际出让面积51301.08平方米(折合76.95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3.3且≤3.5,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业≤5%,其余为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055)的规定执行。

    GC2016-01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4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300万元。

    GC2016-030地块位于江南区宏德路东侧、江南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5002009GB00213,实际用地面积为30016.76平方米(折合45.025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的比例要求为:商业5%-10%,其余为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151)的规定执行。

    GC2016-030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3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900万元。

    二、本期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8日上午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二十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6-027地块位于明秀东路北面,宗地号为450107002006GB00091,实际用地面积为29980.14平方米(折合44.97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居住)、商务金融(商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4.0且≤4.65,建筑密度上限为32%,绿地率下限为25%,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1.1%,商务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12.54%,其余为住宅。本项目为崇左留邕国有土地党校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二期)出让用地项目,如本地块与崇左留邕国有土地党校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一期)出让用地为同一竞拍者取得,两地块可进行统筹设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可两者统筹设置,可根据服务方便、规模适当原则独立或合并设置,但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需符合《南宁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共设置不少于620.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共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两个地块可只设1处对外开放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并应合理布置。如本地块与一期项目非同一竞拍者取得,则本地块需增设1处对外开放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并应合理布置。住宅楼下商业若涉及产生油烟及噪音扰民的餐饮与娱乐用途使用的,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 2015-121)的规定执行。

    GC2016-027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3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60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需具备2013年3月20日南宁市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同一批次公告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方可参加报名。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8时00分至2016年6 月8日上午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二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设计要求

    GC2016-028地块位于东风南路西侧,其中,地块一宗地号:450108001012GB01920;总用地面积为105342.08平方米(折合158.013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居住)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8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该地块须建设一所12个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12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68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08]的规定执行。

    GC2016-028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34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839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6月6日18时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8时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3家或拍卖无人应价的地块,转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6年6月7日在拍卖会场现场确定,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均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会定于2016年6月7日(星期二)10时00分在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举行;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间为2016年6月8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延至2016年6月15日18时前。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6-029地块位于五象新区春阳路以北、东风南路以西,用地面积共11017.30平方米(16.526亩)。地块出让蓝线编号为CR0113201600002,其中:地块一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19,用地面积5551.55平方米(折合8.327亩);地块二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18,用地面积1858.54平方米(折合2.788亩);地块三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20,用地面积为1794.06平方米(折合2.691亩);地块四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22,用地面积为1813.15平方米 (折合2.720亩)。土地批准用途:地块一为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地块二为文体娱乐(广场)用地,地块三为街巷(停车场)用地,地块四为街巷(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商业)40年、文体娱乐(广场)用地50年、街巷(停车场)用地50年、街巷(道路)用地50年。地块一容积率>0.8且≤1.2,建筑密度>30%且≤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特定地区限高为≤15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审批单》[审批号:(五象)2016-017]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55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要求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3家或拍卖无人应价的地块,转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6年6月7日在拍卖会场现场确定,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均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会定于2016年6月7日(星期二)10时00分在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举行;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为 2016年6月8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延至2016年6月15日18时00分前。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二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条件

    (一)GC2016-031地块位于经开区白沙大道南面、友谊路东面,宗地号:450105450001GB00186;出让面积20442.51平方米(折合30.66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3.5,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7)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7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44万元。

    (二)GC2016-032地块位于经开区白沙大道南面、友谊路东面,宗地:450105450001GB00187;出让面积42282.99平方米(折合63.424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3.5,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8)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8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89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6月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 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8日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二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设计要求

    (一)GC2016-034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8466.46平方米(折合72.70亩),宗地号为450108100202GB00082,位于平乐大道西侧,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住宅)、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住宅)7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地块**容积率>4.0且≤5.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且≤6%,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5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51]的规定执行。

    项目开发业主须全部自持本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不低于20年。

    (二)GC2016-035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191.74平方米(折合30.288亩),位于明月东路东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2GB00081。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住宅)、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住宅)7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地块**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且≤6%,其余为住宅。建筑高度要求:特定地区限高≤10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50]的规定执行。

    项目开发业主须全部自持本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不低于20年。

    (三)GC2016-036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9070.39平方米(折合73.606亩),位于平乐大道西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2GB00080,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住宅)、批发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住宅)70年,批发零售(商业)40年。地块**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且≤6%,其余为住宅。建筑高度要求:特定地区限高≤15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52]的规定执行。

    项目开发业主须全部自持本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不低于20年。

    (四)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

    1、GC2016-034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47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95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2、GC2016-035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47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889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3、GC2016-036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4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066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 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6月12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6月12日18时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12日18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关键词:南宁地市土拍挂牌责任编辑:陈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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