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宁市“营改增”政策发布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南宁市新增“营改增”试点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户数为99207户,将得以全面减负。自此,南宁市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 “营改增”。
此次“营改增”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自今年5月1日起,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此次南宁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涉及“营改增”近10万户纳税人,占全区总户数的近40%。其中,南宁市地税局年缴纳营业税款10万元以上的户数8185户,是前两年移交户数的数倍之多,移交以后南宁市2016年6月—12月营业税收入将预计与2015年相比营业税收入减少55亿元。
其实,在“营改增”工作上,南宁一直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按照要求,从2013年8月1日起,南宁市与全国同步在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目前,前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5年底,南宁市已实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4863户。“营改增”纳税人享受到了“营改增”带来的减税红利,前期“营改增”纳税人减税面达95%。
为确保南宁市实现5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能够正常开票,6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能够正常纳税申报的工作目标,南宁税务部门将多渠道解决办税场地和窗口、人员不足的问题,为“营改增”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条龙”办税服务。
据悉,4月5日前,南宁市各主管税务机关将完成办税厅场地、窗口、人员及设备的调整、配备、调试,4月6日起全面办理“营改增”相关业务,“营改增”纳税人根据要求到相应地点办理有关手续。
南宁市税务部门特别提醒,纳入试点的“营改增”纳税人,要按照**规定,主动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常关注税务部门的相关公告,了解国税部门的相关办税流程和办税平台,及时按公告要求办理各种手续确保“营改增”的平稳过渡。
此外,尤其是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务必要在2016年4月3日前,将已收取的款项或已经申报税款,但还没有开具的地税发票开具完毕。而对于在地税申请印制了一大批有单位名称头衔的自印发票的企业,更要提前盘点,监控用量,做好缴销查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