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下简称区直分中心)与全国20个省(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备忘录》,这意味着,包括广西在内的21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只要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都可在购房地城市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异地贷款仅多两份申请材料
区直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签订合作备忘录后,办异地贷款业务与之前的本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相似,审批时长也差不多。且每个签约的公积金中心都有专人负责审查和各中心信息之间的联络,能够大大提高异地贷款办理的效率。
跨省贷款时,除提交正常所需的材料外,异地贷款职工仅需要增加两份材料:一是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由缴存地中心出具;二是借款人与贷款地中心签订同意缴存地、贷款地两个中心协同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用于偿还逾期贷款的授权书。
但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异地贷款要按购房地政策执行。如果购房者在异地申请贷款,就须按照购房地公积金政策申请贷款。另外,签署备忘录的公积金中心每年会在固定时间举办例会,及时交流总结,相互借鉴,不断完善异地贷款业务。
无户籍限制降低异地贷款门槛
“其实还是想退休以后回老家,落叶归根。”在南宁市某医疗机构工作的王先生表示,他很希望在老家山西买一套房子,以便退休后养老。而此次备忘录的签订,也将让王先生的愿望更加容易实现。“这大大方便了省外打工者回到区内购房,备忘录的签订,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异地办理贷款的效率。”相关负责人表示。
“购房地不一定是公积金缴存地,这是目前不少购房者面临的困境,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而从业务实践来看,跨省购房选择省会城市的比例**,该备忘录的签订,有利于解决职工跨省或回乡购房的资金需求,对于各省会城市经济来说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另外,备忘录中没有户籍条件的限制,大大地降低了跨省购房职工的贷款申请门槛。
备忘录有效防范信贷资金风险
据了解,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一些城市的公积金归集跟不上贷款发放速度,甚至出现了‘钱紧’‘钱荒’的状况。异地公积金互通会不会影响到本地的贷款业务?“既然是21个区直公积金中心合作,说明这些城市的公积金资金是充裕的,是完全可以满足本地职工贷款需求的。”区直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签订备忘录是区直分中心全面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会进一步促进该中心与区外中心贷款业务间的合作,能够有效地防范信贷资金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据悉,广西区直公积金中心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以来,截至2015年11月末,今年该中心已经发放异地贷款(含北部湾同城化贷款)110笔,金额3679万元,累计为257户来邕购房职工家庭发放异地贷款,金额8133万元。
21个省(区)直中心名单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辽宁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江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