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共计取消下放核准事项54项,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
据了解,《目录》共包括12个部分,主要是对**下放的7类由地方政府核准的事项进行了确权,承接了**下放省级政府核准的16类事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目录》取消核准改为备案事项15项,下放核准权限39项,共计取消下放核准事项54项。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15项内容包括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化肥、造船设施等项目。在社会事业领域,除主题公园、旅游、教育、卫生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在境外投资领域,除涉及敏感**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下放核准权限的39项内容除了明确承接**下放省级政府核准的抽水蓄能电站、火电站、热电站、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炼油、公路、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集装箱专用码头、新建通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石化、化工、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外商投资等16类事项外,对包括**下放地方政府核准的水电站、热电站、电网工程、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内河航运、其他城建项目、外商投资等在内的其他事项进行了确权,能下放市县管理的尽量下放。
“平台依托互联网门户作为平台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所有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申请,项目单位在网站上通过注册用户,查询相应的办事指南,了解项目申报都需要哪些材料,填报项目单位及项目的基本要素信息后,平台就可以进行受理了。平台受理后,相关审批监管部门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并联审批系统同步开展并联审批工作。”据自治区发改总经济师委黄汝焜介绍, 12月26日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该平台上建设有项目申报、在线办理、监督管理、电子监察等四类应用系统,能够为项目申报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网上申报与信息公开查询服务,而且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环境保护、安全监管、行业管理等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通过该平台实现了联动贯通和信息共享,进而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下一步,自治区发改委将结合平台运用情况,进一步研究提出取消、同步下放投资审批权限、规范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简政放权工作进行评估,对基层确实无力承接的个别审批事项收回上级部门行使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