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10:00,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大厅如期挂牌出让五象龙岗片区3幅地块,面积共约68.7亩,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以出让起始价一举拿下,共耗资产20449.6493万元(约2.05亿)。
地块成交公示
根据公告显示,3幅地块均为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约2.05亿元一举揽下。其中GC2015-179地块位于平云路西侧,面积27.871亩,成交单价296万元/亩,总价8249.7509万元,楼面地价1387.5元/平方米;GC2015-180地块位于步云路南侧,面积16.982亩,成交单价286万元/亩,总价4856.8935万元,楼面地价1430元/平方米;GC2015-181地块位于步云路北侧,面积23.841亩,成交单价308万元/亩,总价7343.0049万,楼面地价1320元/平方米。
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管控的一级子公司,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成立,主要负责威宁邻家广场系列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竞买代表人现场表示,地块或打造威宁邻家广场,引进新加坡社区商业模式,将社区商业发展成为以公益为主,商业为辅的衣食住行康乐养新型城市综合体。项目预计年底动工,建成后,将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极大方便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为南宁市民生服务和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目前,威宁邻家广场系列项目重点布局五象,后期将再拿地进驻凤岭板块。
从3幅地块的位置看,均处于龙岗大道西面,周边已进驻不少房企,如昌泰·水立方、中铁·江湾山语城、合景·天峻广场、世茂·茂御府、龙岗·大唐果等等,片区若添威宁邻家广场系列项目,将不断完善丰富周边配套,方便居民生活,利好楼市。
GC2015-179、180、181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百一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179地块位于平云路西侧,出让蓝线编号为CR0113201500014,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18580.52平方米(折合27.871亩);地块宗地号:450109100201GB00059;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商业)40年、商务金融(办公)5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40年。容积率>2.8且≤3.2,建筑密度>35%且≤40%,绿地率≥25%。计容办公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21-25%,计容旅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45-51%,其余为商业用地。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审批单》[审批号:(五象)2015-179]的规定执行。地块须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公用服务用房等。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9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649万元。
GC2015-180地块位于步云路南侧,出让蓝线编号为CR0113201500015,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309,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11321.43平方米(折合16.982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商业)40年、商务金融(办公)5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4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35%且≤40%,绿地率≥25%。计容办公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5%-40%,计容旅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25%-30%,其余为商业用地。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77]的规定执行。地块须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公用服务用房等。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71万元。
GC2015-181地块位于步云路北侧,出让蓝线编号为CR0113201500026,宗地号:450109100201GB00074,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15893.95平方米(折合23.841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商业)40年、商务金融(办公)5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40年。容积率>3.0且≤3.5,建筑密度>35%且≤40%,绿地率≥25%。计容办公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7-45%,计容旅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0-33%,其余为商业用地。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审批单》[审批号:(五象)2015-178]的规定执行。地块须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公用服务用房等。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68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2月1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2月1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12月1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8时00分至2015年12月3日上午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