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广西,用住房公积金到全国各地买房的愿望不再是梦了。10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三部委日前下发通知,10月8日起在全国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表示,从规定日期起,广西人可在国内其他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过,该政策刚刚出台,包括广西在内,各地都在研究制订落地细则。预计半个月内,异地贷款政策的广西细则可出炉。届时,我区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
利好
公积金异地贷款全国互通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这意味着缴存职工可在全国买房。”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后,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该负责人举例说,假如南宁的缴存职工想在上海买房,只需按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向上海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异地贷款不仅能给缴存职工带来更大的实惠,还将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
记者了解到,按照《通知》要求,今后我区将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在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进展
广西半月内出异地贷款细则
按照《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应该于10月8日全面推行。目前包括广西在内,是否已经开始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只要申请城市接受缴存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即可。以南宁市为例,缴存职工到上海申请买房,只要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并通过来电核实该职工缴存等相关情况即可。不过,《通知》中也说,具体办法要由住建部另行制定。早在今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北部湾经济区内4市的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目前,广西异地贷款业务**于北部湾4市,其他城市尚未执行。
“异地贷款说起来容易,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想实现公积金贷款的全国通用并没有那么简单。”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公用的异地贷款信息平台,这就导致后期贷款信息核对的难度非常大。比如外地贷款人抵押贷款,其房屋状态、资产质量如何查实?公积金中心对于外地贷款人的身份、收入状况等情况也很难确切了解,仅凭在当地开出的一纸证明是很难保证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全国推行势在必行。但该政策刚刚出台,落实还需要时间。目前,广西正在根据《通知》研究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内容包括具体的流程等。预计半个月内,细则可以出来。
便民
贷款不用单位出收入证明
公积金贷款手续较为复杂,异地贷款落地后,申请审批手续是否会有所改进?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已要求各地简化业务审批要件。自治区住建厅也明确要求我区各地清理、简化现行的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也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同时,我区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建立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办理网上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自治区住建部门表示,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同时,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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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
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在全区推行
当代生活报 李家健 实习生 黄聪兴
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西从10月8日起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仅在全区推行,而且可以全国互通。
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后,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例如,梧州的市民想要到桂林买房,可按桂林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若南宁市民想在青岛买一套房子,也只需按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青岛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
其实,早在今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原则上由购房地发放,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过高的,可由缴存地发放。此次**层面的异地贷款新政实施后,惠及范围突破北部湾四市,进一步扩大。
除在全面实现异地贷款外,住建部等三部门还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与此相应的是,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
●各地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及时提高贷款**额度,并取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的不合理限制;
●**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个贷高于85%的城市,可继续执行当前的**贷款额度;
●另外,针对三部门要求各地简化业务审批要件,自治区住建厅也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定,对现行的审批要件进行清理,尽量简化;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