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两年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手,西安市高陵区马家湾泉顺北岸生活小区百余名业主以开发商合同违约,逾期未向产权登记机关递交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备案为由向法院**。昨日,高陵法院泾渭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合同违约 开发商坐上被告席
2013年,西安市民李师傅终于拿到新房钥匙,新房位于高陵马家湾的泉顺北岸生活小区。“91平方米,总价38万元。”李师傅说。
入住后李师傅便期盼着拿房产证,“有了房产证,这房子才真正属于我了。可从2013年入住至今,两年的时间,没有一点房产证的消息,也不知道开发商到底给大家办没办房产证”。和李师傅一样,该小区2、3期的业主均未拿到房产证。“2、3期于2012年至2014年交房,大约有1000户业主没有领到房产证。”昨日,该小区不少业主告诉华商报记者,“目前只有1期的400余户在很早的时候拿到了房产证。”“我们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业主马师傅说。
记者注意到,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上,明确写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在买受人不退房的前提下,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的约定。
今年7月中旬,该小区百余业主联名以开发商逾期未向产权登记机关递交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备案为由,向法院**。
未验收完 办证卡住了
昨日,高陵法院泾渭法庭审理了这起民事案件。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代表业主表达了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开发商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请求判令支付原告房价款2%的违约金(其中李师傅这套38万的房屋,违约金为7600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代理人称造成房产证未及时办理的状况,并非因他们所致。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同时也希望双方可以进行庭外调解。
昨日,开发商的代理人向记者解释:“目前小区整体综合验收还在进行中,办理房产证必须要通过综合验收。这些验收工作并非一帆风顺,但我们都依次解决了。目前就剩下消防验收,而负责验收的各职能部门何时验收,这个时间真不是开发商能决定的,所以导致进展有些慢。”
据了解,只有当综合验收完毕并通过后,才能将相关资料递交至当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综合验收是办理房产证的前置条件。
被告代理人希望和业主们庭外和解,“我们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验收,验收完毕后尽快递交资料,尽快办理房产证。为平复业主情绪,我们将会给业主补偿一些物业费”。
说法
未综合验收是否能收房?
“今年9月起,西安市统一使用的房屋购买合同中,将交房时必须通过综合验收写进去,进行强制要求,综合验收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而之前是可选项。”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正因为之前的合同对综合验收没强制规定,导致一些业主收房后的权利无法保障,也存在一定用房风险。”
而北岸生活小区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在9月1日前签订的,其中针对房屋交付时的可选条件有5条: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其他。合同中只勾选了第1条,2至5条被划掉。
律师分析
合法商品房如何**
昨日,华商报记者咨询了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茂,他就此类合法商品房法律**进行了分析。
1.合同违约事实是否存在
房屋购买合同是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应按合同执行。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在购房者收房9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目前该楼盘综合验收还在进行中,就不可能备案。这是由开发商造成的。事实明确,开发商已构成了合同违约。
2.如何**
业主无法拿到房产证若是开发商造成的,便可由业主个人或联合其他业主按合同约定内容,向法院**开发商合同违约。
3.诉讼请求
原告可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为业主尽快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还可请求法院判开发商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
4.诉讼有效期
按照规定,**案件诉讼期为两年。但房产证逾期未办理这个违约行为是一直持续的,并不受诉讼期两年的限制,业主们可随时**。 华商报记者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