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中央在已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万户的基础上,近日又追加下达3.7万户、补助资金2.795亿元,重点安排横县、浦北、灵山等20个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县的农房抗震改造。
今年,中央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达到29.7万户,涉及全区108个县(市、区),改造量超过自治区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16.6万户,为历年*多。
中央给予广西补助资金共23.115亿元,补助标准为户均7500元。按自治区与中央1∶1配套计算,中央及自治区合计户均补助为1.5万元。
“在具体补助分配上,广西将遵循‘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实施分类补助’的原则”,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如对贫困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区县、地震高烈度设防县等地区,以及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等群体,户均补助标准将作适当提高。
截至2014年底,广西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1.2万户,约400万贫困群众喜迁新居;全区仍有C、D级农村危房118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