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调整前后对比
福利来了 南宁申请保障房“门槛”降低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月薪低于3384元,可申请公租房
家庭人均月薪达不到4512元,可申请限价房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近期,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15年度城镇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调整南宁市2015年度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收入标准。8月31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相关负责人称,提高了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意味着保障线降低。为了让市民尽快享受政策利好,房产部门在8月中旬已经开始按照新标准执行。
申请条件有调整
通告显示,本次调整涉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而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没有改变,仍为13平方米。从调整的幅度来看,对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限价房申请群体影响比较大。
此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月薪不能高于2820元,但现在月薪不超过3384元即可申请公租房,标准提高了564元。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群体变化也比较大,此前,申请者家庭人均月薪要低于3760元,现在家庭人均月薪达不到4512元就可以申请,比此前标准提高了750余元。
住房局公共租赁科负责人称,本次调整,是把南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作为基数,计算出来的标准。
从8月起实行新标准
记者了解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长期接受申请,而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则根据建设情况集中申请。因此,不少市民想了解在新的标准出台后,按照什么时间节点来执行。例如,小黄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今年5月份南宁市推出公租房后,她想申请,但社区报名处的人员称,她合同上约定的月薪超过了相关规定,因此不符合申请条件。目前,新标准出台后,小黄是否可以按照新的标准重新申请呢?对此住房局公共租赁科负责人表示,之前仅有收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目前均可以重新提交材料,再次申请。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从8月份起,一律按照新的标准接受申请,一些社区、街道办人员在政策领悟和信息接收方面有滞后性。如果申请者在交材料时,遇到疑问,可以直接致电5702826,由住房局保障房中心相关人员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解释。
据悉,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曾在2011年、2012年、2013年进行过调整,但2014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后,不少市民担心申请保障的群体扩大,申请者爆棚,导致自己挤不上这“趟”车。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个影响不会很大,主要是这个标准以上一年度官方公布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来计算,如果上一年度大家的薪资水平总体上升了,申请人群就不会有太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