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8月30日报道,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冷宏志日前透露,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和省级层面已经整合到位,地级市层面略有滞后,完成的接近三分之一,今年年底之前将确保完成地方各级的机构整合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市、县两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进度滞后,目前只完成105家。冷宏志表示,由于市县需要在省级的统一部署下完成工作,这个过程需要一定时间。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必须完成市县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整合。对此,冷宏志表示,国土资源部将针对进度慢的地方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2014年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