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良庆区金海路以北、海晖路以西GC2015-125地块;华安路以北、振邦路以西GC2015-126地块;平乐大道以东、金海路以北GC2015-127地块,三宗地块捆绑出让,共246.869亩,广西大都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约8亿元竞得。
其中GC2015-125地块面积34.979亩,出让起始价315万元/亩,总价11018.3126万元(约1.1亿),楼面地价1181.25元/平方米;GC2015-126地块面积94.103亩,出让起始价325万元/亩,总价30583.4685万元(约3亿),楼面地价1218.75元/平方米;GC2015-127地块面积117.787亩,出让起始价327万元/亩,总价38516.5076万元(3.85亿),楼面地价1226.25元/平方米。根据公告显示,三地块均为旧改用地,需回建一定比例的安置房。可以预见,该项目将走刚需路线。
地块出让公告
同时,原定于**挂牌出让的位于龙岗大道西侧的GC2015-123地块已改期,截牌时间调整为9月9日上午10:00。
南宁市2015年第七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125地块位于金海路以北、海晖路以西,宗地号:450108100209GB00016,实际出让面积23319.18平方米(折合34.979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
本项目须建设面积2329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644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274人;回建的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37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411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370平方米,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回建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安置物业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140个。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039]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1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03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良庆区玉洞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GC2015-126地块位于华安路以北、振邦路以西,宗地号:450108100209GB00013,实际出让面积62735.32平方米(折合94.103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
本项目须建设面积6273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4428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738人;回建的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69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107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690平方米,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回建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安置物业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377个。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71]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116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良庆区玉洞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GC2015-127地块位于平乐大道以东、金海路以北,宗地号:450108100209GB00006,实际出让面积78524.99平方米(折合117.78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
本项目须建设面积7854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5544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924人;回建的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462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386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4620平方米,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回建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安置物业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471个。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51]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703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良庆区玉洞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二、竞买要求条件
GC2015-125、GC2015-126、GC2015-127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8时00分至2015年8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125、126、127地块具**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