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重点排查整治7种类型的老楼危楼,以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防止房屋垮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老旧楼房垮塌事故频发
受各种因素影响,今年5月以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了多起房屋垮塌事故。
7月23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一栋老楼的一处二楼阳台垮塌,二楼阳台的一位老人随阳台坠下,受伤入院,一楼一名装修工人被夹在楼体和阳台中间,当场身亡。同日,河南郑州也发生了一处阳台垮塌事故,位于该市兴华街的一栋居民楼5楼、6楼两层住户的南侧阳台墙面全部掉落。
据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近期发生的老旧楼房垮塌事故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个月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4起老旧楼房垮塌事故情况。
这4起垮塌事故分别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遵义市汇川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和天津市西青区。其中,5月20日发生在贵阳市云岩区的垮塌事故,造成16人死亡。
老楼危楼垮塌事故频发,敲响了老房子的安全警钟。
多因素影响老楼房安全
近期发生垮塌事故的楼房,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时间不过二三十年,为什么这么容易垮塌呢?老旧楼房究竟面临哪些安全风险?
有专家表示,老旧住宅垮塌,有的是因为房屋自身质量问题,有的是由于房屋使用过程中居民私自拆改主体结构,“意外荷载,如滑坡、煤气爆炸等都会导致房屋垮塌。垮塌事故,既有单一原因,也有的是多重因素叠加”。
据悉,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但广西大部分有关房屋质量的相关法律1993年以后才出台,此前建造的房屋缺乏严格的质量标准。专家举例,目前,南宁老城区还有为数不少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简易楼或大板楼,这些老楼现在普遍用了50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目前,房屋安全风险点主要包括房屋施工风险、违章搭建、房屋选址风险、房屋设计风险、房屋“失修失养”、房屋使用风险、不可抗力等7个方面。
全区重点排查七类老房
为确保群众居住安全,《通知》明确,全区各市、县,要全覆盖排查建筑年代较长(2002年12月31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废止日期之前建成在用的)、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重点检查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已登记危险房屋等7类老楼危楼(具体类型如右图)。
该负责人称,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排查重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房屋信息档案。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同时,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无对策措施且造成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被追责。”
《通知》还针对老旧房屋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改造,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各地逐步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快研究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法规,逐步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
各地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初步完成,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至10月对各地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我区重点排查整治的7类老楼
1 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
2 已登记危险房屋
3 墙体倾斜开裂、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或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房屋
4 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的危险性较大房屋
5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
6 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涉嫌擅自拆改结构房屋
7 2014年度农村危房现状调查D级和C级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