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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托管能否让网贷资金不“裸跑”?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Admin2015-07-30 08:46反馈/举报

    日前,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与深圳农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建设银行共同签署了第三方资金托管协议,这正好符合近日由**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中所指出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这一要求。

    据记者了解,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作为目前互联网金融主体的P2P网贷的投资资金托管方式均为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甚至无托管,跟银行合作进行资金托管的平台屈指可数。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与驻深多家银行的合作以及《指导意见》出台,是否意味着日后P2P网贷的投资资金必须托管于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在P2P这块的业务是否从此退出市场?银行在托管P2P网贷投资资金方面是否做好了准备?记者了解到,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正和银行进一步洽谈合作,而多个银行在托管系统上已经做好了准备,但仍需等待细则出台才能正式托管。

    网贷平台

    多数资金在“裸跑”

    原则上说,P2P网贷平台只是起到撮合交易的中介作用,每一笔借款都应该直接到借款人的账户里,而不能在平台沉淀,每一笔交易资金由公正的第三方或银行来管理,才有可能真正做到资金安全。

    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平台都愿意资金被管起来。一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平台对于资金托管存在三种心态:**种是根本没想过资金托管,而是把平台吸纳的资金拿去二次融资;第二种是看到别人托管,自己也想托管;第三种是想托管,但还在等待“平台不得设资金池”的禁令下来才去做。

    深圳P2P网贷平台融金宝CEO陈喜坚向记者介绍,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的监管流程是:首先投资人把资金通过网银或者第三方支付渠道打进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里,然后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受银行监管,如果这笔资金需要进出,必须通过银行发布的指令,而不能以网贷平台或者支付公司的名义动用资金。“每个支付公司必须有一个主银行账户,账户里的资金不得低于所有流入资金的70%,银行对这个主账户有严格的监管。”只有完全按照这样的流程操作,才能杜绝网贷平台和支付公司对资金动任何念想。

    然而,由于每个投资者除了在网贷平台上注册外,还将拥有一个支付公司的虚拟账户,即每个投资者在网贷投资上需要开设两个账户,这让不少平台感到用户体验受到影响,因此没有积极性。另据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即使有托管,大部分平台都没有这样严格地操作。“有些平台的资金到了支付公司后,就直接结算到平台的账户上了,那就等同于资金池。”该人士告诉记者,还有一些平台与第三方签署协议后,迟迟未能开发接入系统,合作没有实施进展,“和第三方支付签署托管协议只是为了做宣传或吸引风投资金进来,但签署协议后根本没有后续进展。”据业内人士估算,目前深圳P2P网贷平台资金托管率不足一成,多数资金仍在“裸跑”。

    支付公司

    P2P平台资金或结算至银行账户

    “出于资金安全考虑,指导意见要求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做资金托管方是合理的,因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素质也参差不齐。”陈喜坚表示,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运作也不规范,去年也有一些支付公司收到央行的整改指令。所以,如果有银行愿意托管,许多平台都会很乐意的。

    《指导意见》的要求是否让第三方支付在P2P网贷业务中逐渐失去市场空间?陈喜坚认为,接下来第三方支付公司需要从两方面做工作:“一方面要跟银行深入洽谈,只要能够达到网贷平台的资金由银行监管的效果就可以了,只不过银行的这部分资金是从支付公司这个渠道获得的;另外,支付公司可能很快会规定,所有与其合作的P2P平台资金必须结算到银行账户,不得再结算到平台或个人账户,不然支付公司自身也违规了。”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出台后,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和银行展开洽谈,旨在共同承接资金托管的业务。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产品经理吕一凡对记者表示,公司将与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一起打造托管系统,资金直接结算到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由支付公司跟其做信息匹配、后台系统对接等。吕一凡介绍,银行对资金的托管可能分不同的等级,**个等级是银行会对资金的出入时间、单笔额度等做好控制,第二个等级是银行会给每一个投资者匹配一个后台虚拟账户,这个账户会映射到网贷平台上。

    “目前指导意见细则没有落地,不知道银行会做哪一种创新,我们也在观望。”吕一凡说,针对这次的调整,公司和多家银行都展开了洽谈合作,制定多个版本和方案,力图做到分别发挥支付公司和银行的优势,做好资金托管,真正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但是,他认为传统商业银行受制于保守的管理体系,相较于第三方支付而言缺乏灵活应变能力,因此仍需要一段过渡期。

    商业银行

    伺机推出新业务谋求转型

    此前,发展得如火如荼的P2P网贷一直被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视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分食市场上风险偏好较低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爱好者。可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许多传统金融机构不得不谋求转型,银行业也将伺机推出新的业务模式。

    《指导意见》中也指出: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此外,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与深圳三家商业银行正在这个大背景下率先迈出一步。

    建设银行方面给记者的书面回复称,建行正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研究及开发互联网金融资金第三方托管模式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也正积极为互联网金融合作事宜做准备,拟选择经营稳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目前正在搭建针对互联网借贷资金托管业务的系统,拟定相关业务制度,该托管业务需要托管银行和网络借贷平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待双方的系统实现互联后方可正式开展业务。

    深圳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许多银行早就想开展P2P网贷资金的托管业务,但由于**没有下发相关监管文件,没有赋予银行相关的责任和权利,且P2P属于高风险行业,出于稳妥安全考虑,都不敢轻举妄动。“去年已经有很多银行做好了相关的硬件系统,但碍于总行的约束不能做,而且之前银监会也不知道P2P是否受其监管,大家都不敢动。”

    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指导意见》已经出台,但具体的细则仍在拟定,银行依旧不敢轻易松动。“系统开发不难,但后台的运营很难,虽然有了指导意见,但并没有说明银行对资金监管的力度和强度以及其所需要负的责任,怎么存怎么管?是一笔笔资金的审核还是银行每天帮忙对账?还是说资金只要放在银行就可以了?开发的系统是否能跟上监管的要求?”该人士表示,银行目前也不知道怎么开展这个工作,细则**没有出台,银行**都不会有大动作。

    但P2P网贷和银行的关系从曾经被公认的竞争关系逐渐走向合作关系的迹象越来越明显,“现在也有一些P2P在大型客户上会和银行合作,他们不完全是竞争关系,毕竟资产端的质量是不一样的。”吕一凡表示,在大方向之下,将来二者的合作或将越来越紧密。而且,银行开展第三方资金托管业务,也可以借此增加他们的存款收入,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帮助其获客,做一些直销银行的概念,也未尝不是个转型升级的好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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