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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南宁地市拍卖抢地将成主流 地块虽小全是“精华”

来源:住朋网作者:admin2015-06-02 11:48反馈/举报

    近期购房利好政策一波接一波来袭,南宁楼市整体陆续回暖。开发商信心雄震,一边“抢收”一边积极储备土地,南宁土地市场也随之“沸腾”起来。据住朋网编辑从南宁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了解到,截至6月2日,6月份南宁地市将推出6幅“袖珍”型地块(不计工业用地),面积约12-37亩不等,位于江南区、青秀区、良庆区。

    所谓“浓缩的都是精华”,6幅“袖珍”型地块将以公开拍卖的形式面世,均于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其中,6月9日将拍卖江南区3幅地块,面积共89亩,为商住用地。它们分别是那洪大道南侧、北部湾1号路东面的GC2015-057地块,面积28.6亩,出让起始价420万元/亩;国凯大道北侧、北部湾1号路东面的GC2015-058地块,面积约37亩,出让起始价418万元/亩;金凯路北侧、金阳路西面的GC2015-059地块,面积约23.4亩,出让起始价418万元/亩。

    目前,3幅地块周边多盘林立,片区房地产市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如巴黎香醍(均价5680元/㎡)、牛顿@苹果(均价5800元/㎡)、中旭中央城(原中旭·大悦城,均价6000元/㎡)、昌泰鑫金绿洲(***5618元/㎡)、宏桂·宏苑·浅水湾(***5394元/㎡)、福满瑞园(均价5500元/㎡ )、汇东星城(***5100元/㎡)、汇东星世界(均价5600元/㎡)、盛天新界(均价5800元/㎡)、森林假日(***4780元/㎡)等。地块若成功出让,片区将再添繁华。根据公告显示,若拍卖当天竞买人不足3家或无人应价,土地将转采用挂牌方式再于6月19日出让。

    》》》》》》点击查看拍卖出让地块实地现状

GC2015-057、058、059地块具**置

    6月16日南宁地市同样再度以拍卖形式推出3幅地块,均为商住用地。其中,青秀区柳沙路东侧的GC2015-073地块,面积只有11.98亩;或只能建一栋商品房/写字楼。柳沙片区目前道路畅通、自然景观资源雄厚,不少开发商陆续进驻,有招商·雍景湾(***8000元/㎡)、保利·君悦湾(价格待定)、华发·国宾壹号(均价1.1万元/㎡)、盛天香墅(***800万元/栋)、民发·大观天下(均价9000元/㎡ )等,土地价值见涨,公告显示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545万元/亩,谁将来主宰它呢?

    青秀区英华路东侧的GC2015-074地块,面积为20.137亩,出让起始价581万元/亩,公告显示地块建筑高度需控制在36米以下,预计将建小高层。该地块与招商·雍景湾二期仅隔英华路,招商地产是否再收归己用,值得期待。

GC2015-073、074地块具**置

    与此同时,还有位于五象大道北侧的GC2015-072地块,面积为30.076亩,出让起始价587万元/亩,是6月份所出让地块底价**的。该地块位于大沙田经济开发区,背靠大沙田、经开区商圈,直面五象新区,各项配套相对齐全,升值空间可观。

GC2015-072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第三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注:(一)GC2015-057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15%,其余为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5-009)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5]4号)的规定执行。

    (二)GC2015-058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15%,其余为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5-010)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5]5号)的规定执行。

    (三)GC2015-059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15%,其余为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5-007)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5]3号)的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6月8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6月8日18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根据竞买意向交纳一幅或多幅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93万元时,该竞买人具有参加GC2015-057、058、059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402万元时,该竞买人具有参加GC2015-057、059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资格。竞买人竞得该期公开出让的某一地块后,如竞买保证金余额仍大于或等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具有继续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保证金余额小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不得再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无人取得拍卖竞买资格或具备拍卖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3家或拍卖无人应价的地块,转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5年6月9日在拍卖会场现场确定,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均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会定于2015年6月9日(星期 二)10时00分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8时00分至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延至2015年6月17日18时00分前。

 

    南宁市2015年第四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注:(一)GC2015-072地块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0%-15%,其余为城镇住宅。位于轨道交通控制用地内的项目建设,在方案报批和施工图备案前,需征求市轨道公司意见。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17)及市住房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4]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GC2015-073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80米。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63)及市住房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4]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GC2015-074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6米。零售商业(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其余为住宅(城镇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016)及市住房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5]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6月15日18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根据竞买意向交纳一幅或多幅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600万元时,该竞买人具有参加GC2015-072、073、074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500万元时,该竞买人具有参加GC2015-073、074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资格。竞买人竞得该期公开出让的某一地块后,如竞买保证金余额仍大于或等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具有继续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保证金余额小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不得再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无人取得拍卖竞买资格或具备拍卖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3家或拍卖无人应价的地块,转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5年6月16日在拍卖会场现场确定,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均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会定于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10时00分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8时00分至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延至2015年6月24日18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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